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和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今年5月将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评议。为搞好此项评议,区人大常委会制定《评议区人民政府学前教育工作方案》及具体调研方案,成立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发耀为组长的调研组,于3至4月,深入福果、围龙、华兴、白羊、安居等镇街部分公办幼儿园、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和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查看现场、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调研。同时,区人大常委会于4月11日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到普罗旺斯才儿坊幼儿园、美丽泽京幼儿园、玉泉小学幼儿园开展集中视察,并听取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幼儿园基本情况
(一)幼儿入园情况
目前,全区共有幼儿园184所,其中公办园62所,占比为33.69%;普惠园130所(公办普惠园56所,民办普惠园74所),占比为70.65%;等级幼儿园142所(一级园25所,二级园34所,三级园83所),占比为77.17%;目前在园幼儿共计23291人,普惠幼儿园在园幼儿为16610人、普惠幼儿覆盖率为71.3%。
(二)幼儿园师资情况
2018年春期全区幼儿教职工总数为2001人,其中在编293人,临聘人员为1708人。专任教师在编为189人,临聘专任教师969人。全区实际核定幼儿教师编制数为187人,实际在编人数为87人。其余人员均为占用小学教师编制。保育员612人,全部为临聘人员。专任教师中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人数为551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人数为237人,幼儿教师的专业合格率为68%。
(三)幼儿园收费情况
全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仍执行铜发改委〔2012〕62号文件的指导价标准,市级示范幼儿园500元/生.月;一级幼儿园320元/生.月;二级幼儿园200元/生.月;三级幼儿园140元/生.月;未定级或未达等级100元/生.月。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费按照一级不超过360元/生.月,二级不超过240元/生.月,三级不超过180元/生.月标准执行。非普惠民办幼儿园按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根据教育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报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其中有16个园收费较高,收费在400—900元/生.月的幼儿园有7个,收费在1000—2500元/生.月的幼儿园有9个。
二、学前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区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全区学前教育呈现公民办并存、普惠率提高、办园条件逐步改善的发展趋势,学前教育工作整体较好,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工作较为满意。
(一)强化工作领导,学前教育快速发展。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2011年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调研,结合铜梁实际,科学制定并实施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具体的行动目标和重点任务,有效推动全区学前教育工作。通过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规范发展民办幼儿园等系列措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1.2%,普惠幼儿覆盖率和公办幼儿园占比逐年提升;通过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机制以及强化幼儿园日常监管,家长满意度不断提升。特别是今年制定的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对学前教育提出了更高的工作目标:到2018年、2019年、2020年底,全区普惠率分别达到78%、79%、80%以上,公办幼儿园占比分别达到46%、48%、50%以上。
(二)加大财政投入,办园条件明显改善。区政府逐年加大对学前教育投入力度,近三年全区学前教育经费总投入为12831万元,用于独立核算建制园的人员经费、普惠性幼儿园经费补助、新建庆隆镇中心幼儿园等多所公办园、改善学校设施设备、强化校园安保等项目,全区学前教育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提高。统筹中央和市级学前教育资金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确定和扶持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民办幼儿园中的比例逐年提高。
(三)强化队伍建设,保教水平有效提升。依托教师进修校,每年选派幼儿园园长及幼儿园管理干部参加园长资格培训,选派部分骨干教师参加市内外业务培训,提高了学前教育干部团队的管理水平;通过免费轮训、教研活动、课题研究、技能大赛、经验交流等方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保教能力;通过“送教下乡”等活动,全面提高幼儿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提升队伍综合素质。
三、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紧紧围绕中央和市委区委的相关决策部署,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制定出台《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提升了我区学前教育普及率、普惠率。但是,“入园难”“入园贵”“入园不放心”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问题还较为突出,迫切需要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一)城乡布局不合理。城乡资源配置供需矛盾突出,城区资源短缺与农村资源闲置并存。一是城区普惠覆盖率低。城区共有60所幼儿园,在园幼儿12449人,普惠性幼儿园28所,在园幼儿6622人,普惠幼儿覆盖率仅为53.19%,较全区普惠幼儿覆盖率水平低18.11%。二是城区公办幼儿园数量少。城区公办幼儿园有9所,其中8所是小学附属园,只招收5岁以上幼儿。独立建制幼儿园仅实验幼儿园1所,核定学位360人,2018年春期实际招生418人,远远不能满足城区学龄前适龄儿童入公办幼儿园的需求。三是镇村幼儿园布局不合理。个别镇存在扎堆办园的情况,导致幼儿园辐射半径过大,如太平镇政府附近有3所幼儿园。通过问卷调查显示,300-500米内无幼儿园的占20.63%,孩子所在幼儿园离家的距离在1000米以上占38.32%。同时镇村人口逐渐减少,幼儿入园需求少、供给大,124所幼儿园核定学位14160人,实有在园幼儿10842人,学位空缺率23.43%。
(二)办园水平参差不齐。全区幼儿园办园水平整体不高。全区一级园仅25所,占比仅为13.59%,二级园34所,占比18.48%,62所公办园中一级园有14所,二级园有18所,但仍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城区幼儿园办园规范,保教质量相对较高,镇村办园水平、保教质量相对较低。各镇公办园办园水平有待提高,有的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以及“家园联系”等制度不健全,日常管理缺乏规范性和有效性;有的“幼儿一日活动”组织不科学,缺乏计划性、趣味性和针对性,较少关注幼儿个体差异和心理健康发展,忽视幼儿兴趣、习惯养成等。农村民办园保教质量较低,有的办园条件简陋,教具玩具、游戏器械及幼儿读物缺乏;有的为了迎合家长,偏重识字、算术等认知技能训练,小学化倾向严重;有的采取“放羊式”管理,满足于“幼儿不哭、家长不找”;有的校园安保机制薄弱,采取由园主家庭成员担任安保人员的管理模式,安保人员未接受专业培训,安保意识、安保措施、安保能力均较差;有的属民宅幼儿园,孩子活动场所狭小,安全问题令人堪忧。
(三)师资力量不达标。一是公办园教师缺编严重。全区公办幼儿园有223个教学班,在园幼儿共6948人,按“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标准,应有669名教职工,但全区幼儿教师编制数仅187名,在编87名,余编达100名,大量幼儿教师为临聘教师,所有公办园保育人员全部为临聘人员。由于政策限制,小学附属园不能申请使用幼儿教师编制,部分小学在编教师通过转岗到附属园担任幼儿教师,缺乏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同时也占用了小学教师编制,对小学教育教学水平有一定影响。二是民办园教师配备不足。民办园为节约开支,教师配备不达标,超负荷运转成为常态。特别是农村民办园包班现象普遍,个别村幼儿园仅1名教师,身兼数职。三是师资流动性大。公办园教师配备不足,大量使用编外临聘人员,其工资普遍比在编人员低40%左右,导致人心不稳,流动频繁;民办园师资流动性更大,据走访以及问卷调查了解到,教师工资普遍在1500—2500元/月之间。
四、工作建议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幼有所育”,强调“办好学前教育”,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强调了“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共重庆市委五届三次全会作出了关于“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等不断取得新进展”“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教育等民生热点问题入手,持之以恒办好民生实事”的部署。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市、区关于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着力提升学前教育软硬件水平,推动学前教育发展,办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一)完善顶层设计,提速学前教育发展的地方立法工作。注重发挥法制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解决地方政府重视不够的问题。在立法中,应明确学前教育事业的公益属性、办学方向和评估标准、师资聘用管理办法和权益保障条款。在路径选择上,建议先采用政府规章形式,待时机成熟后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同时,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制定并指导实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明确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与教育质量督导机制。
(二)强化统筹协调,科学规划学前教育资源。一是进一步明确市、区(县)、乡镇(街道)各级政府分级管理幼儿园的责任和义务,把幼儿教育纳入当地的教育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的教育工作考核目标。教委、编办、财政、人社、规划等部门要共同重视、关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共促发展。二是规范城镇小区配套普惠幼儿园建设。严格按照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全面开展已建或在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清理工作,已建或在建幼儿园统筹设置为公办幼儿园或以园舍“零租金”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举办公办民营普惠性幼儿园;对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配建或未按时配建幼儿园、配建幼儿园未达到相关建设标准以及配建幼儿园改作他用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三是加快城区公办园总体布局及规划建设,同时鼓励更多民办园进入普惠序列,完成到2020年底普惠率达到80%的目标。四是适度发展镇村幼儿园。审慎投入资金新建镇街公办园,保证一镇一所公办园、一街道两所公办园的基础上,多采用改扩建方式,避免出现几年后因生源萎缩而闲置的情况。
(三)强化监管指导,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一是规范办园行为。深入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严格办园准入,规范经费收支,强化安全管理特别是对民办园校车运行的监管。二是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体系,按照教育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要求,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评估范围。完善幼儿园等级管理制度、年检制度和督导评估制度,探索激励机制,健全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监管。三是强化示范引领。充分发挥优质园对片区幼儿园的示范带动作用,实现优质资源共享,提高教师专业性、稳定性,坚持以人为本、寓教于乐,促进幼儿快乐成长。
(四)强化经费保障,确保师资力量稳定。一是建立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逐年加大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新增教育经费应向学前教育倾斜,逐步提高区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的占比。每年根据学前教育项目建设、公办园运行和发展、普惠园政策扶持、贫困幼儿入园资助、幼教师资培训等预算内安排所需资金。二是合理解决师资不足问题。结合公办幼儿园的在校幼儿数、班级规模、师生比等基本情况,科学合理核定专任教师编制,为公办幼儿园合理定编。多途径补充幼教师资,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定向分配免费师范生、中小学余编教师转岗等方式,充实公办幼儿教师队伍;定期对民办幼儿园教职工聘用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督促其按照配备标准配齐师资。三是健全工资待遇保障机制。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发放从教津贴等方式,不断缩小公办园编外与在编教师的待遇差距;引导和监督民办园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确保幼儿教师队伍稳定。
(区人大常委会教工委调查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