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5日,铜梁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创新,积极履行督政、督学、教育质量监测三项职能,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有力保障,应予肯定。
部分委员指出,尽管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教育督导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与《条例》相关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职能作用发挥不好,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设置不规范,自主性差,存在“重督学、难督政、缺位质量监测”的情况。二是区政府未设置专职督学以及缺乏督导工作考评激励机制,督学履职还有差距。三是一些影响教育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未及时得到督导解决,比如,对铜梁中学的发展重视不够、中小学布局不合理、学校师资及编制设置不均衡、学前教育关注不够等问题亟待解决。
为抓好《条例》及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均衡化发展,现将委员们对我区《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整理汇总于后:
一、全面落实教育督导工作主体责任
一是要切实加强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制度,发挥好议事协调机构作用。二是要依法设置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核定人员编制,依法任命3名以上区政府专职督学。同时建议参照綦江、南川等地做法,成立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教育督导评估中心”,负责督导工作实施。三是要规范设立教育督导责任区。建议学习巴南区做法,落实专职责任督学编制(不新增编制,可在现有教师编制中调剂安排),专职督学不再担任学校行政职务或承担教学任务,保障工作经费,认真履行教育督导职责。解决督学人员结构失衡的问题,聘请镇街纪检、法律、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担任兼职督学。
二、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管理体系
一是要强化督学工作考评。探索建立督学考评体系,对督学的工作进行量化,对督导效果进行评价,确保教育督导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要探索建立督学职评体系。督学的主要工作在于督导,应与教师职称评聘体系区别,建立一套适用的职称评聘机制,更好地调动督学的工作激情。三是强化督导结果的运用。将政府有关部门、镇街教育履职情况纳入年度政绩考核,督导结果作为政府有关部门、镇街以及学校年度考核等次的依据,促进政府有关部门、镇街更好地履行教育职责。
三、督促教育突出问题整改落实
要把握好“督”与“导”的关系,从实际出发做好指导工作,着力解决当前我区教育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我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要专题研究铜梁中学发展问题。加大经费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以质量促发展,力争早日把铜梁中学建成全国一流的现代化名校;二是要协调解决教育资源配置问题。合理规划学校布局,着力解决学校师资及编制设置等问题;三是要办好学前教育。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特别是要解决好城区公办幼儿园严重不足的问题,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和管理,推进学前教育规范发展。同时高度重视新闻媒体曝光的北京虐童事件,加强我区学前教育的督导,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四是把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整合现有教学资源,推进职教中心三期工程建设,鼓励传媒学院、工程艺术学院等学校举办中职教育,补齐职业教育生源、实践场地不足等短板。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照《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和《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研究办理,并于三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