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5日,铜梁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以下简称《城乡低保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城乡低保条例》,按照落实责任、分类施保、规范程序、强化管理、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城乡低保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城乡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低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部分委员指出,我区在贯彻实施《城乡低保条例》过程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宣传不到位,部分群众对低保政策认识还存在误区;二是家庭收入核实难,低保对象认定不精准;三是“支出型”贫困问题较为突出,低保救助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低保工作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全区城乡低保工作的开展,会议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思想认识
要加大《城乡低保条例》及民政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及时回应低保工作中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加强正面宣传,营造主流舆论,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低保观念,形成群众自觉理解、积极配合,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
二、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确保公平公正阳光运行
要加快推进区、镇街信息认定中心(工作站)建设,建立健全国土、税务、金融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协查机制,严格信息核查,确保低保保障对象的精准性。要严把低保“审核关”,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要健全城乡低保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和资金监管,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城乡低保工作公平公正、阳光运行。
三、进一步完善救助体系,提升低保救助服务水平
要从完善救助政策、整合救助资源、规范救助行为着手,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政策为辅助,慈善救助、临时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使因伤病、灾害等原因导致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特殊群体得到及时救助。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低保问题的解决方法和途径,加快推进城乡低保一体化发展,统筹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在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的现实困难。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低保工作水平
要配齐配强区级部门和镇街低保专职工作人员,加强基层低保干部管理,提高低保工作质效。注重收集低保工作中出现的普遍性、代表性问题,加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加大工作经费投入,改善基层工作条件,确保城乡低保工作顺利开展。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照《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和《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研究办理,并于三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