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9月25日至26日,铜梁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司法体制改革启动以来,区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落实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和人财物市级统管,认真推行司法责任制各项制度,司法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司法质效得到明显提高。
部分委员认为,虽然区人民检察院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在工作中仍存在检察干警干事创业激情有待增强、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应引起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并切实研究解决。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会议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着力深化改革
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改革意识,着力推进改革。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保持改革正确的政治方向,保证改革符合中央精神、符合司法规律,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有力推进。
二、加强统筹协调,稳妥推进改革
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人财物市级统管四项基础性改革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互支撑。要按照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改革相关规定和具体事项的落实;抓实与改革推进相关的协调配合工作,积极协调沟通,配合开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主动向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汇报请示,争取及时出台与改革配套的政策措施,稳妥推进改革。
三、抓实改革重点,落实职业保障
坚持以公正高效廉洁司法为导向,增强改革定力、保持改革韧劲、拓展改革深度,深入推进人员分类定岗和司法责任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管理措施和工作监督机制,协调推进各项重点改革任务。要规范检察人员分类定岗的考核晋升管理,建立健全奖励激励机制,落实相关工作待遇和工作保障,促进检察人员履职保障与工作责任相协调。
四、强化执法办案,促进司法公正
牢牢把握检察办案工作要务,始终坚持“围绕办案抓改革,抓好改革促办案”,正确处理好司法体制改革与检察业务开展的关系。要更加注重检察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努力实现工作与改革共同推进、相互促进,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做好分类定岗人员与工作的有效对接,总结检察工作好经验,探索改革工作新措施,创新管理工作新方式,促进检察工作顺利开展;强化检察干警司法能力精准化培训和专业化训练,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素质,以改革促进检察司法能力和水平的提升,促进检察办案司法公正。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照《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和《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