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5日至26日,铜梁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司法体制改革启动以来,区人民法院严格按照市委和市高院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落实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和人财物市级统管,构建起“权责明晰、权责一致、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审判权运行机制,确保了司法体制改革稳妥有序推进。
部分委员认为,虽然区人民法院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未入额人员积极性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干事创业激情不高;部分员额法官司法能力与改革要求不相适应,法官综合素质有待提升;“案多人少”矛盾日渐凸显,存在审判质效不高的现象;机制不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有待进一步完善。应引起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并切实研究解决。
会议指出,司法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法治建设的重点工作,关系我区和谐社会的构建和群众公平正义感的保障。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会议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是要提高认识,巩固深化改革成果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工作举措,着力推进改革。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相关规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保持改革正确的政治方向,保证改革符合中央精神、符合司法规律,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巩固深化改革成果。
二是要统筹协调,稳妥推进改革任务。按照市委和市高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人财物市级统管四项基础性改革相关规定和具体事项的落实。抓实与改革推进相关的协调配合工作,积极协调沟通,配合开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主动向市高院和区委汇报请示,争取及时出台与改革配套的政策措施,稳妥推进改革。
三是要抓实重点,全面落实职业保障。坚持以公正高效廉洁司法为导向,增强改革定力、保持改革韧劲、拓展改革深度,协调推进各项重点改革任务。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进一步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强化审判监督管理,促进审判职能优化、办案质量提升。规范司法人员分类定岗的考核晋升管理,建立健全奖励激励机制,落实相关工作待遇和工作保障,促进司法人员履职保障与工作责任相协调。
四是要履职尽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始终坚持“围绕办案抓改革,抓好改革促办案”,正确处理好司法体制改革与日常业务开展的关系,更加注重法院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努力实现工作与改革共同推进、相互促进。准确把握当前形势,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对司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廉政风险教育,不断提高法官队伍素质,以改革促进司法能力和水平提升,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照《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和《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