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5日至26日,铜梁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铜梁区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配套制定公共文化服务相关政策,完善公共文化经费投入机制,依托公共文化服务阵地,积极组织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有效推进了全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工作。
部分委员认为,虽然我区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有了长足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运行管理不善,比如存在部分设施设备因缺乏有效管理而损坏、闲置等现象。二是公共文化服务不能完全满足群众需求,比如针对老人、儿童方面的文化产品较少及存在送影下乡、送演出下乡观众较少等情况。三是镇街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作用发挥不佳,对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缺乏有效引导。
委员们对推进我区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提出了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宣传培训,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一是要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载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保障群众文化权益,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二是加强文化主管部门和基层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着力提高全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着力补齐短板,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品质。一是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增强公共文化服务硬件保障水平。加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投入,进一步加强区镇文化场馆阵地建设。同时,应加强资源统筹,避免重复建设。比如文化馆、川剧演艺中心建设可与已建的公建项目相结合,美术馆建设可探索与大中学院校合建等。二是降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运行成本。建议区政府统筹协调,将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的水、电等收费标准参照民用或更低标准执行,降低公共文化服务的运行成本。三是继续完善镇及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保障公共文化服务的均衡化发展。
三、完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文化设施作用。一是加强现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根据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研究制定运行管理方案,防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闲置浪费等现象。二是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开放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三馆一站一室”和镇街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及区运动场、金龙体育馆等大型公共文化体育场所主阵地作用。三是加强对公众文化、群众文化生活的正确引导。加强对广场舞、广场戏剧表演、运动场锻炼人群的管理,规范活动时间、活动场地、活动方式等,避免引发矛盾纠纷和安全事故。
四、优化产品供给,广泛开展公共文化活动。一是加强供需调研,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群众精神文化需要等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服务项目,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文化需求。二是加大文化创作力度,努力创作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同时围绕铜梁龙舞等地方特色,打造一批富有深刻文化内涵、彰显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三是充分发挥社会团体作用。在满足大众文化需求的前提下,针对小众多元的需求,鼓励专业协会或俱乐部发展,举办高水平文化活动或赛事,更好地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发展。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照《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和《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报告。
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