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
7月22日,重庆市铜梁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认为:2013年以来,区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行政审判职能,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探索行政审判工作新方法,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为建设幸福美好新铜梁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也还存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与能力不够强,行政审判的外部司法环境不够好,行政审判队伍力量还不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等问题。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依法履职,有效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加强对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的学习领会,按照法律要求,提高认识,完善制度,把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不断优化工作机制和方法,提升行政审判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坚持维护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与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法纠正行政机关的不当行政行为,同时尊重行政机关的合理裁量行为,对行政机关的合法行政行为予以维护。进一步加大对行政相对人的诉权保护,畅通救济渠道,正确发挥协调作用,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多措并举,努力营造良好司法环境。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行政审判职能和作用的宣传,使人们更多地了解行政审判工作,努力提高行政诉讼的社会知晓度和认同度。要大力宣传行政诉讼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增强公民的行政诉讼意识。要加强对行政机关尤其是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宣传教育,使行政机关负责人认识到配合行政审判是敢于承担责任的表现,是塑造行政机关良好形象的需要,是维护司法权威的必然要求。要增加司法的公开度、透明度,通过利用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并广泛宣传,为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提供借鉴。
三、强基固本,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要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配足配强行政审判工作力量,保持行政审判队伍的相对稳定。加强对法官队伍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围绕提高行政审判人员的能力水平,有针对性的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加强对新类型案件、新情况和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增强法官的审判能力和解决相关实际问题的能力,全面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照《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和《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办理,并在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
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