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参政与男子平等地享有政治资源,是贯彻男女平等的一个基本要求,衡量一个国家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尺度,也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必然要求。担任人大代表,是我国妇女参政议政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途径之一。因此,社会各界都应尊重各位女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支持、帮助她们尽心尽力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一、充分发挥女人大代表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充分发挥女人大代表的作用,是宪法、法律精神和我国基本制度的重要体现。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其它的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则对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中代表的选举产生、性质、作用发挥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这其中女代表自然是与其他代表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近年来,从全国到各地人大女代表数、女常委数呈总体上升趋势,这表明我们国家男女平等这一基本国策正在逐步得到人们的认同,宪法、法律精神正在得到逐步落实和体现。这些就为女人大代表更广泛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开展工作提供了法律的依据,奠定了法律的基础。
(二)充分发挥女人大代表的作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民生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我们所构建的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首先,构建和谐社会丰富而又深刻的内涵,为包括女人大代表在内的各级人大代表进一步拓展工作领域,提高监督标准,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了充分的条件和难得的机遇。其次,作为社会结构中最基本、最普遍的结构因素,两性利益的均衡发展由于涉及到家庭的和谐美满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也就会深受社会的关注,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则更成为重点关注的对象。女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中占有一定比例,有利于反映妇女们的建议和意见。同时,男代表和女代表由于性别不同,在智力和个性上体现不同的特征。在人民代表大会中,只有不同性别的代表互相补充、互相作用,才能构成一个和谐、融洽、高效的群体。
(三)充分发挥女人大代表的作用,是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
当前妇女的解放程度已愈来愈大,妇女的地位也愈来愈高,但是,“男尊女卑”、“男外女内”等观念仍然存在并与妇女日益增长的政治、文化、生活需求产生矛盾。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行业划分的不断细化,妇女的整体素质较以往有所提高,全社会为妇女提供的就业机会和岗位也较以前有所增加,妇女在通过自身的劳动创造与男性成员共同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她们自身的认同感和法律意识也不断增强,要求与男性成员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另一方面由于落后传统习俗的影响,部分人对妇女地位的认识还是不能摆脱惯性的思维,家庭暴力、就业不平等、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权益得不到保障等问题还相当突出。要想缓解这两方面之间的矛盾,使妇女的权益受到应有的尊重和维护,除通过出台相关法规、政策来加以保障,依靠党和政府采取各种有力的措施加以推进外,还需要各级人大代表更深入地呼吁、更广泛地监督,尤其是女人大代表作为妇女群体中的一部分,对妇女中存在的最普遍、最敏感、最关心、最切身的问题感受最深,她们积极作用的发挥就更能激发妇女解放自己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充分发挥女人大代表作用的对策
代表自身的素质状况和作用的发挥,直接关系着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女人大代表也只有紧跟时代步伐,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质量,才能更有力推动人民真正地行使国家权力,更有力推动人民真正地当家作主,才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有所作为。同时各级人大和社会各界也要为女人大代表参政议政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平台,才能让女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作用,绽放独特的光彩。
(一)营造女人大代表参政议政良好环境
要加大对妇女参政工作的宣传力度,优化妇女参政的社会环境。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形成尊重妇女的社会风尚,建立男女平等的社会关系,进一步剔除传统社会文化观念中的性别歧视和偏见,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权利。大力宣传妇女参政的重要意义,宣传先进性别文化和妇女发展纲要,宣传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德才兼备的优秀妇女人才,使一些优秀女性为社会所承认,为群众所熟悉,从而助推其进一步成长和发展,真正形成全社会对妇女参政工作的共识,形成“关心妇女、尊重妇女、促进妇女发展”、有利于妇女参政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培训提高女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素质
一方面要提高女代表的自身素质。当今时代已跨入知识经济的时代,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的全面进步越来越依赖于知识的创新以及对知识的创造性运用。各级人大要搞好对女人大代表的培训,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女人大代表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与业务知识,增强女人大代表的履职意识,提高她们的履职能力。女人大代表也应该通过自觉学习来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自己履职的能力,要注重学习代表法及妇女儿童维权的法律法规和条例、依法治国的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党和国家出台的一些新政策和新文献、相应的业务知识等内容,做到真学、真信、真用,达到入脑入心、付诸实践,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同时还要加强调查研究,要经常深入实际,真实了解各阶层妇女生存状态和她们的愿望,从中汲取经验和智慧,并且把这些愿望、经验和智慧,融入到代表的议事决策之中。
另一方面要提高工作质量。各级人大要通过培训帮助女人大代表做到认识、参与、工作“三个到位”。认识到位就是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不因为身为女人大代表而有所顾虑,更不因身为女人大代表而降低代表工作的质量,而是充分发挥出自己的特殊作用。参与到位就是在视察、评议和调研过程中,既要关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又要以独特的视角去收集那些容易被别人忽略的资料,如对健全基层妇联组织、未成年人保护、扩大妇女就业范围等有说服力的资料。工作到位就是充分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愿,在人代会期间勇于直言议政,出以公心用权,用好享有的审议权、提案权、建议权、表决权、质询权等权利。同时作为女人大代表,还应该尽全力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以具有说服力的成绩赢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信赖与支持。
(三)为女人大代表参政议政提供必要条件
各级人大要畅通女人大代表知情明政的渠道,通过调研视察、政情通报会、寄送信息等方式,把本地的大事、要事,及时通报传达给她们,使她们及时把握工作形势和重点,为她们知情知政创造条件,为其履职提供依据,更好的发挥她们在参政议政中的作用。要重视对女人大代表参加代表小组活动的组织,研究女人大代表参加代表小组活动的内容和方式,有重点、有倾向地组织开展,务求深入,注重实效,对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的肯定和积极的评价;加大对女人大代表提出的合理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落实力度,增强她们开展工作的信心和动力;从制度上维护女人大代表的应有权益,在司法上,尊重女人大代表公平的法律地位,严惩侵害女人大代表权益的行为和人员,在经济上,落实好女人大代表的活动经费,保障女人大代表正常执行职务,充分发挥作用;作好女人大代表的宣传工作,各级人大应大力宣传女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先进事迹,动员全社会关心、尊重、支持女人大代表执行职务,充分发挥女人大代表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促进国家机关工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等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的帮助指导女代表开展活动,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抓住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在开展视察、检查或调研活动时,多安排女代表参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对策。
(四)发挥妇联作用推进人大女代表参政议政
各级妇联要通过多种途径进一步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先进的性别文化,引导社会各界摒弃落后的传统观念,树立男女平等和谐发展的理念,为促进女人大代表参政议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充分发挥了解女性先进典型、掌握女性人才的特殊优势,及时与人大、组织、统战部门等沟通情况、交流信息,积极推荐优秀女性候选人。有关部门也要放手让各级妇联推荐优秀女性候选人,并对推荐出的有关人选予以重视。同时,妇联要密切与各级人大女代表的联系,增强她们的性别意识,使女代表在履行职责,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时,既能代表全体人民的利益,又能代表和维护妇女的特殊权益,积极当好妇女儿童发展的“知情人”和“报告人”,在促进两性和谐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要定期组织女代表、女委员开展联谊活动,不断加强女代表、女委员的横向联系,并了解她们的履职情况以促进妇女参政议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