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积极作为是履行人大代表职务的内在要求,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选择,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迫切需要。因此,各级人大代表必须肩负起历史赋予的重要责任,在届期内切实履好职、出好力、服好务,并借助人大代表这一圣神而光荣的职务,大显身手、勇于担当、求实求新、积极作为,为推动我国的政治体制建设、经济高速发展、和谐民生事业做出积极的应有贡献。当前应在“三克服、四机制、五突破”中彰显风彩,释放光辉。
一、人大代表在执行代表职务期间要注重“三克服”,从根本上归位代表内涵
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代表兼职制度,代表又来至各行各业,导致人大代表各自的特殊性、差异性和不同特点,出现了严重的三重三轻现象,为代表科学高效履职形成障碍,必须力戒“三克服”以彰显人大代表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
(一)重本职、克服轻职务。
各级人大代表均是各条战线的精英和佼佼者,身上都肩负有本职工作的重任,并靠本职工作维系人文关系、事业发展和家庭生活,不能有半点的马虎懈怠,而人大代表职务是暂时的、附带的,既没有士途发展,也没有持续养家糊口的经济待遇,靠的是政治意识、自觉性和主动性,对人大代表活动能参加就参加,不能参加也无所谓,由于有这种思潮的伴随人大代表的整体作用发挥较差,对履行人大代表职务应付的多,主动的少,走马观花的多,深入调查研究的少,说的多,亲力亲为的少,这就不同程度的酿成人大代表轻描淡写代表职务,代表作用整体发挥不充分。
(二)重荣誉、克服轻责任。
据不完全统计,至少有60%以上人大代表特别是镇人大代表把当人大代表当成一种荣誉,而忽视人大代表神圣而光荣的责任。而这种责任是其他人不能代替,只有人大代表才能履行。因此,在日常工作中,有部分人大代表只参加代表大会,闭会后很少参加代表活动,更谈不上走访选区群众,深入调查研究,为选区选民提出意见或建议,这种现象严重地背离了一个人大代表的作为,淡化了代表的履职责任。各级人大机构要制定相应的机制体制强化管理,督促人大代表要认真地、科学地、积极地履行代表职务,强化代表责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建设和谐、富强、奔小康的宏伟征程中作出积极贡献。
(三)重形式,克服轻实效。
在推进人大代表活动中,形式的多,内容的少,讲的多、做的少,视察的多、调研的少,有部分人大代表认为,人大代表就是坐一坐、听一听、讲讲话、画画圈,没有具体实在的工作考核目标,谈不上工作实效。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只是敲边鼓,做点花拳绣腿,顶多对政府抓社会经济的发展情况人大代表提点建议或意见而已。这种错误意识,严重偏离了人大代表履职的工作方向,必须树立人大代表敢抓敢管、亲力亲为、为民而行的高尚情怀,人大代表要积极参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在推进重大项目发展上实行有效监督,促进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人大代表要通过四种机制体制的建立,从根本上激发人大代表的履职热情
(一)建立学习教育培训机制。
人大代表特别是镇街人大代表文化程度不高、年龄相对偏大、绝大部分常年在农村务农,文化修养、法律知识以及对代表的履职责任理解不深。因此对代表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相对滞后,在某种程度上说不能适应新时期人大代表的要求。所以必须建立人大代表学习教育培训机制,以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素质。重点落实四个方面:一是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对县级人大代表集中培训一次,镇人大主席团每年对镇人大代表集中培训一次。二是各县、镇人大代表小组每年至少组织人大代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3—4次。三是有条件的县、镇人大代表小组每年可组织一次外出考察学习。四是为人大代表制定公民导刊或公民报一份以上,县镇发布的相关信息资料每季度一份以上。
(二)建立运行保障机制。
人大代表在积极开展工作履行职务的条件下,各级人大机关应该考虑人大代表开展职务的经费保障机制。目的在于促进人大代表积极履行职务,创新代表工作。重点建立四点机制:一是建立学习考察报销经费制度,按时解决支出。二是建立调研工作经费制度,按调研课题考虑课题包干经费。三是建立代表职务经费补贴制度,每年县人大代表按3000元标准解决补贴,镇人大代表按1500元解决补贴。四是建立意见或建议工作经费制度,县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或建议每条给予200元,“金点子”每条给予500元。镇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或建议每条给予100元,“金点子”每条给予200元。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确保人大代表运行保障机制落实到位。
(三)建立激情燃烧机制。
人大代表是国家机关的一员,肩负着管理国家的重任。因此要积极作为,大胆工作,激情燃烧。在常态工作上,要履行好人大代表的基本职责,至少扎实履行四个内容即:按时参加人民代表大会;积极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坚持联系走访选民;认真提出意见或建议。在重点工作上,要紧扣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全力参与重点项目建设,着力在民心工程、重大项目、重大规划调整等方面积极助推引领发展。在创新工作上,要围绕人大工作的特点,结合社会发展走势,提出人大工作的创新实践要事,重点在四个方面强化创新,即机制体制;助推工作方法;工作业态内容等诸多方面落实创新项目,建立起人大代表工作实在、内容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机制,不断激发人大代表的工作积极性。
(四)建立履职承诺机制。
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积极作用必须对人大代表实行履职承诺制管理,给人大代表有一个指导性强、具体而又细化量化的目标,使其明确工作方向,找准工作突破口和工作路径,增强代表工作的透明度,每位人大代表要根据要求撰写《履行职务承诺书》,并到选区向选民作公开承诺,至少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保证按时出席一年一度的人民代表大会例会。二是保证每年到选区选民中走访一次以上。三是保证为选区选民每年提出一条以上有价值的意见或建议。四是保证为选群选民办一件以上的好事实事。五是保证积极参加代表小组活动,每年参加集中视察调研四次以上,集中学习四次以上。六是保证积极助推中心工作发展,在助推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兴办微型企业、化解信访急案、平安小区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人大代表在“五落实”工作中从根本上突显人大代表的积极作用,彰显代表风采
(一)监督检查强抓落实。
监督检查是贯彻《监督法》和《监督办法》的重要实践,开展法律和工作监督是人大代表及其人大机关的重要职责,监督检查应重力落实在三个方面:一是按照《监督法》和《监督办法》的要求,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对政府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方面要听取政府对贯彻有关法律法规的专项工作报告,另一方面要深入一线在受法对象中了解情况,把法律监督职能开展好,落实好,履行好。二是要重力开展工作监督,对政府工作监督要加大力度,特别要加大政府在本地区开展的“三化”发展、宅基地复垦、农转城、农民新村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等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三是监督检查的形式要讲求多样化,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人大职能机构全程参与重点项目建设或开展询问案及质询案,重力相击,推动政府工作纵深发展,监督检查要坚决克服只提不管,说了说,做了做,走过场,不后续跟踪的两张皮现象,这样有损人大监督之权威,政府对人大监督的重要性认识将会降低。
(二)切入中心,助推发展强抓落实。
发展是第一要务,是永恒主题。人大工作的第一要义就是引领助推,全力发展。围绕中心推动人大工作,抓好人大工作促进中心工作开展,二者紧密联系,相互促进,彰显人大实效。重点在三个方面全力助推,一是发展理念前沿。人大要助推发展必须在理念上更新,在思维上超前,在胆略上加大智慧。思想境界永葆发展前沿,就是要坚持树立顶层设计的理念,借船出海的理念,站在地球仪边思考的理念,以“小胜积大胜,以时间拼空间”的发展理念,不断保持与时俱进。二是引领发展前行。人大代表要在经济发展中永当排头兵,永当骨干力量,就是要亲力亲为,敢于践行,在发展的主战场上大显身手。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人大代表成为工业经济发展的引路人,有的成为房地产业的领头雁,有的成为微型企业的开拓者,有的成为时代发展的精英,人大代表永远承担着时代发展的重任,走在时代发展的前列。三是帮扶发展前移。人大代表要从资金、信息、项目、技术等方面帮扶选区选民发展经济实体,特别是帮扶发展微型企业、农业产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促进改善民生,实现缩差共富。
(三)服务群众,心系百姓强抓落实。
人大代表产生于人民群众, 就要用力服务于人民群众,既要为人民群众代言,更要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实事,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代表,作为人大代表在履职为民上至少做实四件事。一是人大代表每月要深入原选区与选民见面一次,了解掌握选区选民所思、所想、所盼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积极帮民解困、帮民释惑、帮民致富。二是对选区贫困户、留守儿童或空巢老人实施帮扶行动,每名人大代表至少联系帮扶1-2户,切实解决他们的具体困难。三是为选区选民提出意见或建议2条以上,并积极争取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给予解决。四是帮扶选区选民发展微型企业1户以上,解决1个以上劳动力就业,捐助一笔扶贫济困资金,为选区选民尽快寻求到致富增收的有效途径。总之,人大代表要实实在在地为选区选民多做好事实事,不辜负选区选民对自己的期望和信任。
(四)管理国家事务强抓落实。
人大代表的重要职责就是参与管理国家事务。重点从四个方式着手参与管理,一是在一年一度的人民代表大会上认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提出真知灼见,表决和贯彻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二是在闭会期间听取和审议政府或职能部门的专项工作报告,督促政府及其部门改进工作。三是对本级政府开展的重大民生工程项目开展视察调研,每年至少择选3-5个项目开展重点视察,深入了解项目发展情况,协助推进政府工作。四是走访选区群众,听取群众的呼声和要求,了解民意、反映民意、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督促政府开展工作更全面、更落实、实施更有效。
(五)人大代表素质提升强抓落实。
在政治素质上,人大代表要始终做到忧国忧民,要有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在政治上必须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在法律素质上,要学法、懂法、守法、大力倡导推行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把法律作为治理国家的法宝。作为人大代表首先要认真学习本职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代表法》、《监督法》等。其次要学习与社会经济发展、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用法律的眼光洞察审慎各项事务。懂老百姓必须懂法,用法律来保护老百姓的利益;在文化素质上,要多看书、看报,要善于学习、善于深入理解。知识推动发展,学习促进创新,只有强化学习,才能当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在道德素质上,人大代表要做老实人、文明人,不能超越道德底线。作为党政代表要切实做到廉洁从政,亲民为官,作为农民代表要远离“黄、赌、毒”,带头勤劳致富。作为企业界代表要做到产品质量达标,守法经营,诚实为民,始终坚守做人的道德底线,保持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