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7日至28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铜梁区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委员们认为,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实施环保“五大行动”,切实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扎实抓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2017年度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有同志指出,虽然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环境保护上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公众环保意识有待持续提高、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日常环境监管有待规范等突出问题,应引起政府高度重视并切实研究解决。现将委员们对铜梁区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整理汇总于后。
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环境保护良好氛围
综合运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形成环境保护共抓共促的良好局面。特别是要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让居民了解农村环境存在的问题、发展趋势及其危害,促进观念转变,进一步营造全社会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突出问题整改
要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全面推行“河长制”突出问题整改为契机,加强环保执法部门协同、镇街协同,层层压实责任,持续开展环境问题整治,严厉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严控城区噪声污染,提高声环境质量;要强化措施,加强对企业和各镇街(特别是虎峰、安居、高楼等镇)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保证治污设施正常运行;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重点整治化肥使用过量、农村垃圾收集清运率低、肥水养鱼等面源污染突出问题,以减少对农村各类水体的污染。
三、建立长效机制,夯实环境保护责任
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完善“党政同责”环保目标考核体系,稳步推进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厘清各部门生态环保职责,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明晰、协同推进的环保工作格局。持续完善推行“河长制”体制机制,特别要强化巴川河、淮远河城区段河长责任,保持全区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加大环保投入,坚决防止“先污后治”,处理好污水处理厂建设与监管关系,建立污水处理与治污成效挂钩机制,切实提高污水处理率;探索建立垃圾分类试点,逐步完善垃圾分类回收机制,持续降低生活垃圾环境污染;加大对企业环保工作的指导,督促企业公开污染物名称、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相关信息,促使排污企业污染治理达标排放。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照《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和《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研究办理,并于三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