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区委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要求,按照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部署,今年5月,区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情况报告。为深入了解我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情况,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常委会副主任王敏任组长、秦玉梅任副组长,区人大办、区人大法制委、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办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专题调研组。4月至5月期间,调研组先后深入区信访办、东城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局、区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单位和部分街道社区居委会、城区住宅小区,采取听取汇报、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基层社会治理情况进行调研,并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各项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整合资源、创新载体、健全平台、完善机制,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宗旨,以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为核心,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治理格局逐步完善。一是党委的领导地位更加巩固。作为区委领导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议事机构,区综治办牵头负责组织、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牵头编制完成《重庆市铜梁区社会治理“十三五”规划》,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切实加强对全区社会治理工作的领导。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牵头起草并报区委审定后,出台《铜梁区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实施方案(试行)》,以综治大网格为基础,有效整合党建、信访、消防、市政、安全等资源,将27个城区社区划分为158个网格进行管理,逐步构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张网”基层治理新格局。二是政府的社会治理职能更加强化。根据社会治理总体目标要求,区政府分别成立社会治安、信访稳定、安全生产、村(社区)建设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社会治理各项重点任务。制定《部门涉及社会治理的事项清单》,罗列出特殊重点人群管控、矛盾纠纷排查、城区巡逻防控、村(居)民自治、物业公司管理等70项工作清单,明确24家牵头负责单位,将任务分解落小落细,做到职责分明,确保落实到位。三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全区现有3家本土社工机构,其中龙互助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接实施了2017年政府购买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为部分空巢老人、因病致贫的家庭等提供生活护理、健康咨询、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250余场次,受益对象近3000人次。不断推进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成立文体活动类、公益慈善类、生产生活类等社区社会组织300余个。积极培育本土社工人才,目前全区共有持证专业社会工作人才144人,共参与社会救助200余起、协调50余个离婚家庭破镜重圆、帮助留守儿童150余人、服务空巢老人80余人。
(二)社会治理成效明显。一是社会大局稳定可控。紧紧围绕加强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坚持源头治理、动态管理有机结合,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有机结合,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工作,坚决防止各类矛盾纠纷碰头叠加,蔓延升级,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2017年,累计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450件次,其中化解413件次,化解率92%,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5项,确保社会大局总体平稳可控。二是安全形势持续向好。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治理事故隐患为核心,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全区经济社会的安全、和谐与稳定。2015年以来均未突破市级下达的控制指标,没有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连续7年获得市安委会考核优秀等次。三是社会治安平稳有序。近年来,区公安局着力构建“点线面”结合的整体防控格局,不断优化破案打击机制,加大社会面打防整治力度,取得明显成效。2015年至2017年,发案数量分别为3275起、3019起、2213起,破案数量分别为1489起、1350起、1628起,打击处理人数分别为564人、618人、662人,保持了发案下降,破案、打击上升“一降两升”的良好势头。同时,狠抓道路交通、消防、监所、枪爆危化、寄递物流、人员密集场所及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管,打好防范化解风险攻坚战,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整改风险隐患28条,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四是社会心态和谐健康。积极探索推进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着力健全“宣传、疏导、干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推进依法治理、以德治理有机融合,筑牢社会心理安防屏障,切实提高广大市民心理素质,最大限度地凝聚社会正能量,推动形成以德向善、循法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目前已建立7个青少年服务站,组建妇女信访代理队伍4940人,组建严重心理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小组28个、联合服务管理小组1040个,并在看守所、拘戒所配备专业人员对在押人员进行心理疏导或干预。五是社区治理服务到位。指导333个村(社区)健全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管理制度,落实“四个民主”,推行村(居)民自治。规范建立区行政服务中心、镇街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三级服务体系,进一步整合服务资源,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行政办事效率。选齐配强村(居)委会班子,提高村(居)干部补贴和工作经费,扎实推进基层减负工作,不断完善社区功能,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
(三)创新亮点不断呈现。从调研情况看,我区的社会治理工作由点到面、由上至下都不乏亮点。比如,网格化管理在城区几个街道已全面推行并日渐成熟,成为收集民情民意、化解基层矛盾、方便服务群众、实现精细化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展现了新时代社会治理的主体多元化、内容多样化趋势,已意味着社会治理将由政府管制为主向社会协调、多方参与转变。同时,区委组织部按照“注重实际、有效覆盖、动态调整”的原则,建立了96个网格党支部,对于部分网格不满足建立党支部条件的,则采取1个党支部覆盖2-3个网格的方式,实现了党的工作网格全覆盖,并依托综治小网格,成立楼栋党小组,推行网格党支部书记、网格长“一肩挑”和党小组长、网格员“一肩挑”,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城市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创新。再如,巴川街道正街社区在推行“党建+网格化服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党建+产业”和“党建+群建”发展模式,在社区设置“特色一条街管理办公室”,发展马家湾特色小吃街、仓街休闲广场茶园、停车位等社区产业,解决群众就业问题;通过开办“社区爱心食堂”、开设“四点半课堂”等,大力推进服务型社区建设,为居民提供多方位服务,受到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
二、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统筹推进力度不够。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机制还不健全。虽然制定了《重庆市铜梁区社会治理“十三五”规划》,但就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工作进行系统研究部署和统筹推进力度不够,相关部门各自为政,在信息化建设、公共安全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缺乏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
(二)基层治理力量薄弱。一方面,城区社区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较多,一般在2至5万人左右,且人户分离现象突出,社区治理问题较多、难度较大,虽然实行网格大网络整合管理,但社区干部、网格员数量偏少,力量较为薄弱。加之所聘网格员文化程度、能力水平参差不齐,且每人每月100元至350元不等的误工补助标准明显偏低,难以激发其履职服务热情,网格员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另一方面,一线法治人员力量不足,基层派出所“3人所”、镇街司法所“1人所”现象较为普遍,不利于执法办案,也对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带来严峻考验。同时,在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过程中,机关单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较少,支持社区建设和管理力度有待加强,特别是在职机关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流于形式,实际效果不明显。
(三)社会矛盾呈多发态势。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比如,城市发展推进过程中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群众利益诉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引发的矛盾纠纷,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承包、土地复垦引发的矛盾,以及非法集资、出租车网约车、“两参”人员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等,各种社会矛盾多发、频发、高发,稍有处置不当,极易引发刑事、治安案件,给社会造成不安定因素。同时,信访积案化解难度较大,特别是涉法涉诉案件引发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较多,信访工作任务艰巨,信访形势不容乐观。
(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城区治安巡逻主要集中在主干道,案件易发的背街小巷巡逻整治力度有待加强。城区住宅小区人防、物防、技防严重缺乏,特别是治安视频监控点数量明显不足,入室盗窃案频发且破案率较低。农村地区治安防控体系薄弱,“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及儿童自我防范能力较弱,财产和人身安全易受侵害。城区电动车无牌无证驾驶、违反交通规则、引发交通事故的问题日益突出,农用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超重超速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有待加强。征地拆迁农转城居民居住地大多数分布城区各处,但户籍仍按原行政区域范围进行管理,严重影响社区管理,户籍管理制度亟待改革创新。
(五)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调研中发现,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管控方面,还需进一步强化职责。比如,我区城乡饮用水受水处理设备陈旧老化、制水工艺流程不规范、部分镇饮用水源被污染、水厂管理不到位等因素影响,导致部分饮用水水质不达标的现象,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警觉和重视。再如,我区没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专业的精神科医生严重不足,临床心理学工作者、精神卫生社会工作者、康复治疗师则更加缺乏,对精神病患者进行康复治疗工作不够到位,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也不够健全,对社区矫正人员、计生失独家庭等特殊群体开展心理健康服务较少。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各级各部门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与铜梁实践结合起来,不断适应新形势,持续下真功夫,把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治理创新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要加强统筹协调。区政府牵头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工作年度实施方案,明确阶段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并建立健全社会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究影响社会稳定的新形势新动向,解决社会治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三是要创新治理模式。按照网格统一规划、资源统一整合、人员统一配备、信息统一采集、服务统一标准的“一张网、五统一”目标要求,建立统一高效、规范运行、层级明确、职责明晰的基层社会治理大平台、大体系、大系统,形成覆盖城乡、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社会治理网格体系。四是要加大开放力度。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向市场“放权”、向社会“让权”,引导社会多个主体来共同参与对群众的服务和对国家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进一步明确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具体分工与协作模式,形成社会治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局面。
(二)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社会矛盾预防化解机制和社会治理四个体系建设。社会治理作为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是影响政府整体公共治理能力的重要一维。各级政府部门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化、再提升,全面增强社会治理创新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社会管控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扎实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各项重点任务。首先,综治、司法、信访等部门要着眼有效应对当前社会各项矛盾纠纷,把人民调解的简易性、行政调解的专业性、司法调解的权威性有机结合起来,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主导、司法调解为保障的“大调解”机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其次,公安、民政、卫生计生、安监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加强公共安全、社会治安防控、社会心理服务和社区治理四个体系建设。要在社会的各个领域从公共安全事故的预防体制建设、应急反应到安全事故的控制与善后处理,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以理念、体制机制、方式手段创新为动力,坚持系统、依法、综合、源头的治理,健全点线面、网上网下、人防物防技防、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和完善社会心理预测、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四项机制,发展心理健康服务,塑造社会成员的健康人格,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提高社会文明水平;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到基层,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全面推行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三)加强基层基础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社会治理“四化”水平。要深化对社会治理规律的认识,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引领,以基层基础建设为支撑,以人才队伍建设为保障,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要以市民服务中心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区委政法委(综治办)牵头实施的“雪亮工程”为契机,打破部门系统单线壁垒,有效整合现有社会治理工作平台,加快推进综合信息系统和网络化建设,实现信息系统集成,并采集完善各项基础数据,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破解当前信息碎片化、条块化、人力和运行成本高、快速反应能力不足等问题,在社会治理方式上实现革命性的变革。要充分发挥城乡社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加大城乡社区建设力度,完善社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推进社区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要强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创新,健全基层党组织和网格党支部日常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通过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服务方式,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政策支持力度,充实基层网格管理员、警辅人员、文职人员等社会管理服务人员,并适当提高工资及福利待遇,健全正向激励机制,确保基层社会治理队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特别是要注重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其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同时,要建立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形成有利于广泛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环境,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公众社会治理的协同作用。
(四)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一方面要加强法治建设。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有效的宣传教育形式,加大对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的各项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和规则的宣传力度,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体意识,提高人民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参与社会治理的主动性。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法律的实施和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当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突出治安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德治建设。推进行业规范、社会组织章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社会规范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规范在协调社会关系、约束社会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强化道德约束,调节利益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引导公众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道德规范修身律己,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自觉遵守和维护社会秩序,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区人大法制委调查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