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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铜梁区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 审议意见
2017-04-20 14:40:00   来源:   点击:

区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7日至28日,铜梁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铜梁区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市委四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依法治区总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切实增强,行政行为有效规范,执法监督坚强有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较好成效。是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学习宣传力度不够;二是在行政执法中依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三是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还有待提高,履职不到位、执法不公、以罚代管、罚款放行现象依然存在,损害政府公信力应该引起政府高度重视并切实研究解决现将委员们对铜梁区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审议意见整理汇总于后: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多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全民普法,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在全区营造良好的崇德尚法氛围,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落实好领导干部集体学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等制度,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切实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水平。特别是加强对内部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努力提高相关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强化依法履职,特别对于房地产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不能简单地“以罚代管”、一罚了事;区政府监察部门要加大失职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区政府法制办要加大对具体执法行为的核查力度,努力杜绝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发生。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照《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和《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报告。

                                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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