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7日至28日,铜梁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铜梁区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市委四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依法治区总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切实增强,行政行为有效规范,执法监督坚强有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较好成效。但是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学习宣传力度不够;二是在行政执法中依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三是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还有待提高,履职不到位、执法不公、以罚代管、罚款放行现象依然存在,损害政府公信力。应该引起政府高度重视并切实研究解决,现将委员们对铜梁区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审议意见整理汇总于后:
一、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多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全民普法,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在全区营造良好的崇德尚法氛围,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要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落实好领导干部集体学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等制度,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切实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水平。特别是加强对内部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努力提高相关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要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强化依法履职,特别是对于房地产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不能简单地“以罚代管”、一罚了事;区政府监察部门要加大失职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区政府法制办要加大对具体执法行为的核查力度,努力杜绝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发生。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照《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和《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报告。
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