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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7-08-04 09:56:00   来源:   点击:

区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6日,铜梁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委员们认为,自2014年12月1日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以来,区政府紧紧围绕“突出转型升级、致力科学发展”的工作主题,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治理事故隐患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建设、基础工作、基本素质“三基”建设为工作主线,坚持企业、政府、社会三个层面“两手抓”,坚守安全生产红线,不断健全安全责任、改善安全基本面,有力维护了全区经济社会的安全、和谐与稳定。

委员们认为,我区在贯彻《安全生产法》实施方面取得了明显效果,但依然存在安全生产理念树立不牢、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欠佳、安全监管执法难点较多等问题。现将委员们对我区《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整理汇总于后:

一、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全区上下必须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妥善处理好安全与生产、效益、稳定的关系,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强化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职责。注重规划,超前谋划,针对形势变化提出不同的工作措施,制定出高质量的安全生产发展规划;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常态督查、长期督查、专项督查工作责任机制。二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严格要求生产经营企业完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全员培训、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挂牌督办整改、长效投入等规章制度,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是明确部门、监管人员职责。认真梳理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范围,清晰界定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之间的工作分工,建立健全各监管部门的联动机制;切实解决安全监管人员工作“尽职免责”的问题,保护和稳定安监工作队伍。

三、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督。一是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管控。进一步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提高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质量,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队伍建设。注重边缘领域和交叉环节的执法,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以作风建设为核心、以责任强化为关键、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强法制纪律教育,强化安监保障,稳定安监队伍。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照《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和《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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