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2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叶永海在区人大六楼二会议室主持召开重庆市铜梁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主任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研究了《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赵晓庄等同志任职的议案》
会议原则同意区政府提出的《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赵晓庄等同志任职的议案》,决定由区政府按人事任免有关规定修改完善后,提请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二、研究了《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规定(草案)的议案》
会议原则同意区人大人代工委提出的《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规定(草案)的议案》,决定提请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三、研究了《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设立重庆市铜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议案(草案)》
会议原则同意区人大人代工委提出的《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设立重庆市铜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议案(草案)》,决定提请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四、研究了《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人事任免的议案(草案)》
会议原则同意区人大人代工委提出的《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人事任免的议案(草案)》,决定提请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五、研究了《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
会议原则同意区人大人代工委提出的《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决定按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
六、研究了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开会时间及议题(草案)
会议决定2017年3月27—28日召开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会议议题(草案)为: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工作报告;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重庆市铜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重庆市铜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办法(修订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财政专项资金审查监督办法(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重庆市铜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规定(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设立重庆市铜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议案;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任免的议案;表决通过区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任免的议案。
会议还审定了区人大常委会3月工作总结及4月工作打算(送审稿)。
参加:叶永海、王 敏、谢发耀、魏加奎
请假:秦玉梅、李中建
列席:彭 宏、罗 云、李 文、陈有劲、刘启华、王祖洪、
陈代宇、李 乐、石 柱、敖良全、刘国林、张辉模、
张宗富、林泽良、王方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