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3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叶永海在区人大六楼二会议室主持召开重庆市铜梁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审定了《关于开展“密切联系群众·推动建设幸福美好新铜梁”代表主题活动工作的意见(送审稿)》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开展“密切联系群众·推动建设幸福美好新铜梁”代表主题活动工作的意见(送审稿)》。会议要求,要精心组织代表主题活动,确保活动开展实效。代表主题活动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敏牵头抓总,人代工委组织实施。一是及时召开动员会,对代表主题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二是指导各代表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将代表主题活动引向深入;三是督促各镇人大主席团参照该意见制定各代表小组活动意见,上下联动提升代表主题活动实效。
二、审定了《关于认真做好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送审稿)》
会议原则同意人代工委提出的《关于认真做好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送审稿)》。
三、研究了《重庆市铜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规定(送审稿)》
会议原则同意人代工委提出的《重庆市铜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规定(送审稿)》,决定提请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四、审定了《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各委办联系镇街道人大工作的通知(送审稿)》
会议审议并同意人代工委提出的《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各委办联系镇街道人大工作的通知(送审稿)》,按程序行文实施。
五、审定了《关于做好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区人大代表的通知(送审稿)》
会议原则同意人代工委提出的《关于做好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区人大代表的通知(送审稿)》,按会议意见修改后按程序行文实施。
六、审定了《关于表彰2016年度区人大代表优秀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通报(送审稿)》
会议原则同意人代工委提出的《关于表彰2016年度区人大代表优秀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通报(送审稿)》,由区人大常委会予以表彰。
七、审定了《关于表彰2016年度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先进单位的通报(送审稿)》
会议原则同意人代工委提出的《关于表彰2016年度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先进单位的通报(送审稿)》,由区人大常委会予以表彰。
八、研究了《重庆市铜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办法(送审稿)》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法制委关于监督办法修订情况汇报,原则同意《重庆市铜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办法(送审稿)》,决定提交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九、审定了《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程序(送审稿)》
会议审议并同意《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程序(送审稿)》,按程序行文实施。
十、研究了《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财政专项资金审查监督办法(送审稿)》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财经委关于财政专项资金审查监督办法的汇报说明,原则同意《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财政专项资金审查监督办法(送审稿)》,决定提请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十一、审定了《重庆市铜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送审稿)》
会议原则同意《重庆市铜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送审稿)》,决定提请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十二、审定了《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送审稿)》
会议原则同意《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送审稿)》,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后行文。
十三、审定了《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制度(送审稿)》
会议原则同意区人大办公室提出的《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制度(送审稿)》,印发区人大机关各委办贯彻执行。
会议还听取了各专门委员会2017年工作要点、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等有关工作汇报,审定了区人大常委会2月工作总结及3月工作打算(送审稿)等有关事项。
参加:叶永海、王 敏、谢发耀、秦玉梅、魏加奎、李中建
列席:彭 宏、罗 云、李 文、陈有劲、刘启华、王祖洪、陈代宇、李 乐、石 柱、敖良全、刘国林、张辉模、张宗富、林泽良、王方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