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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五次会议纪要
2017-12-12 12:38:00   来源:   点击:

2017年11月25日,重庆市铜梁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六楼会议室举行。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叶永海主持会议,副主任王敏、谢发耀、秦玉梅、魏加奎、李中建,以及委员彭宏、罗云等28人全程出席了会议,委员王宗立、何剑、马超俊、曾建萍全程请假,委员肖中明25日下午请假。

区委常委、副区长张洪伟,区法院、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了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区府办、区教委、区民政局、区水务局有关负责人以及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区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和部分区人大代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铜梁区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围绕“兴水利、除水害”目标,突出目标引领,坚持科学谋划,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较好地发挥了水利基础设施在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增长、推进结构调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水利支撑和保障,应予肯定。

有部分委员指出,近年来虽然我区水利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水利发展不平衡,部分易旱镇、偏远镇水利基础设施仍然较为薄弱;二是水利设施管理不到位,一些水利设施损坏后无人管、没钱修,水利工程效益发挥不充分;三是农村工业污染、面源污染、生活污染等问题较为突出,农村水源水质亟待改善。

就做好新时代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提出如下意见:(一)抓好统筹规划。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安排水利、国土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科学调配部门项目,合理规划水利设施建设布局,促进水利建设均衡发展。要树立现代水利理念,抢抓机遇,围绕大型生态水体、现代灌区建设、水生态修复等,积极对接中央和市里相关政策,着力抓好项目储备工作,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二)加强质量监管。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管理程序和质量标准,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等制度,充分发挥相关村社和当地群众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作用,确保施工严格遵守设计方案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的技术要求。(三)强化运行管理。深入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工程建后管理关系,将产权全部明晰到人或单位,坚持“谁受益、谁管护、谁损坏、谁维修”的原则,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水利设施运行管理。积极探索社会化、专业化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可通过股份合作、委托管理、购买服务等方式,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水平。(四)注重环境保护。加大水利法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教育群众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水利意识。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和要求,不断加大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建立健全小北海水库定期补足巴川河水源的运行机制,切实改善巴川河水质,着力解决城区水污染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对网箱养鱼、禁养区规模畜禽养殖、塘库堰肥水养鱼等行为进行依法治理。

二、关于开展《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城乡低保条例》,按照落实责任、分类施保、规范程序、强化管理、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城乡低保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城乡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低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部分委员指出,我区在贯彻实施《城乡低保条例》过程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宣传不到位,部分群众对低保政策认识还存在误区;二是家庭收入核实难,低保对象认定不精准;三是“支出型”贫困问题较为突出,低保救助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低保工作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全区城乡低保工作的开展,会议提出如下意见建议:(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思想认识。要加大《城乡低保条例》及民政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及时回应低保工作中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加强正面宣传,营造主流舆论,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低保观念,形成群众自觉理解、积极配合,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二)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确保公平公正阳光运行。要加快推进区、镇街信息认定中心(工作站)建设,建立健全国土、税务、金融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协查机制,严格信息核查,确保低保保障对象的精准性。要严把低保“审核关”,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要健全城乡低保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和资金监管,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城乡低保工作公平公正、阳光运行。(三)进一步完善救助体系,提升低保救助服务水平。要从完善救助政策、整合救助资源、规范救助行为着手,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政策为辅助,慈善救助、临时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使因伤病、灾害等原因导致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特殊群体得到及时救助。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低保问题的解决方法和途径,加快推进城乡低保一体化发展,统筹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在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的现实困难。(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低保工作水平。要配齐配强区级部门和镇街低保专职工作人员,加强基层低保干部管理,提高低保工作质效。注重收集低保工作中出现的普遍性、代表性问题,加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加大工作经费投入,改善基层工作条件,确保城乡低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关于开展《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创新,积极履行督政、督学、教育质量监测三项职能,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有力保障,应予肯定。

部分委员指出,尽管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教育督导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与《条例》相关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职能作用发挥不好,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设置不规范,自主性差,存在“重督学、难督政、缺位质量监测”的情况。二是区政府未设置专职督学以及缺乏督导工作考评激励机制,督学履职还有差距。三是一些影响教育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未及时得到督导解决,比如,对铜梁中学的发展重视不够、中小学布局不合理、学校师资及编制设置不均衡、学前教育关注不够等问题亟待解决。

为抓好《条例》及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均衡化发展,会议提出如下意见:(一)全面落实教育督导工作主体责任。一是要切实加强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制度,发挥好议事协调机构作用。二是要依法设置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核定人员编制,依法任命3名以上区政府专职督学。同时建议参照綦江、南川等地做法,成立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教育督导评估中心”,负责督导工作实施。三是要规范设立教育督导责任区。建议学习巴南区做法,落实专职责任督学编制(不新增编制,可在现有教师编制中调剂安排),专职督学不再担任学校行政职务或承担教学任务,保障工作经费,认真履行教育督导职责。解决督学人员结构失衡的问题,聘请镇街纪检、法律、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担任兼职督学。(二)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管理体系。一是要强化督学工作考评。探索建立督学考评体系,对督学的工作进行量化,对督导效果进行评价,确保教育督导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要探索建立督学职评体系。督学的主要工作在于督导,应与教师职称评聘体系区别,建立一套适用的职称评聘机制,更好地调动督学的工作激情。三是强化督导结果的运用。将政府有关部门、镇街教育履职情况纳入年度政绩考核,督导结果作为政府有关部门、镇街以及学校年度考核等次的依据,促进政府有关部门、镇街更好地履行教育职责。(三)督促教育突出问题整改落实。要把握好“督”与“导”的关系,从实际出发做好指导工作,着力解决当前我区教育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我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要专题研究铜梁中学发展问题。加大经费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以质量促发展,力争早日把铜梁中学建成全国一流的现代化名校;二是要协调解决教育资源配置问题。合理规划学校布局,着力解决学校师资及编制设置等问题;三是要办好学前教育。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特别是要解决好城区公办幼儿园严重不足的问题,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和管理,推进学前教育规范发展。同时高度重视新闻媒体曝光的北京虐童事件,加强我区学前教育的督导,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四是把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整合现有教学资源,推进职教中心三期工程建设,鼓励传媒学院、工程艺术学院等学校举办中职教育,补齐职业教育生源、实践场地不足等短板。

四、关于召开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问题

会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重庆市铜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另行文公告。

五、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

会议经过审议和表决,同意重庆市铜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决定提交重庆市铜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六、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会议经过审议和表决,同意重庆市铜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提交重庆市铜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

七、关于接受郭忠全辞去区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问题

会议经过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郭忠全辞去区十七届人大代表的决定,另行文公告。

八、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经过审议和表决,同意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出席重庆市铜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代表人数为276名。

九、关于蒋东华等同志免职的问题

会议经过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蒋东华同志免职的议案,另行文公告。

十、关于接受刘强等同志辞去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问题

会议经过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刘强等同志辞去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议案,另行文公告,并报下次人代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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