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为深入了解我区供销合作组织服务“三农”情况,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分管副主任为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区人大代表为成员的调研组,深入区供销联社、社有企业及部分基层社、购销点、种养殖大户,通过查看现场、听取汇报、查阅报表资料、与职工和农业专业大户座谈交流等方式,对供销合作组织服务“三农”情况进行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供销合作组织服务“三农”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供销联社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总体要求,坚持“立足基层、服务三农”宗旨,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不断完善为农服务体系,着力拓展经营服务范围,加快构建为农服务综合平台,贯彻落实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各项任务,不断提升服务“三农”能力和水平,为推进我区农业农村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服务体系逐步恢复。随着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深刻变化,适度规模经营的稳步发展,农民生活需求的加快升级,迫切要求发展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迫切要求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便利实惠的生活服务。长期以来,供销合作社扎根农村,贴近农民,组织体系比较完整,经营网络比较健全,服务功能比较完备,基本具备为农服务的基础和优势。近年来,区供销联社按照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求,加快基层供销社改造重建,大力恢复发展供销网络体系,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服务网络,夯实了为农服务基础。截止目前,区供销社有全资企业1个,农资配送中心1个、庄稼医院28个、中心分社10个、直属经营网点60个、村级网点和个体经营网点500多个,其中村级综合服务社145个、恢复重建基层供销社15个。
(二)农资供应保障充足。农资经营是供销合作社的传统主营业务,也是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重要领域。加快农资经营服务方式创新、建设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既是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民收入的需要,也是加快供销合作社自身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区供销联社加快推进区级农资储备中心改建及基层供销示范社建设,不断提高农资储备能力。以华贸供销合作社为依托,以各基层农资网点为载体,建立完善农资配送经营体系,进一步巩固并扩大供销社农资经营主渠道地位。一方面,供销系统积极组织货源,及时将适销对路的农资商品配送到各经营网点,采取送货上门、预约订货、拆零销售等服务方式,每年组织供应各种化肥及农药、农膜等农资2万吨以上,确保全区农业生产需要。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新型庄稼医院、村级综合服务社等基层组织的作用,积极指导农民合理施肥、安全用药,提高农资商品的使用效率。同时,加强对农民的科技服务、指导和培训,普及和推广农业新技术,提高农民识假辨假的能力和科学种田水平。
(三)为农服务创新发展。近年来,区供销联社始终坚持市场化、合作制和开放办社原则,创新建立新型城乡流通服务网络,积极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努力打造“新供销、新网络、新服务”。一是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为打通农村电商“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积极整合现有实体网点优势,着力构建农村电子商务经营服务体系,参与打造铜梁电商平台,配合建成全区145个村级电商网点,并组织产品参与电商平台展示。二是引领带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带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9家,其中供销联社下属企业参控股的专业合作社11家,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跨区域、规模化发展,在更大范围组织农民走向市场;成立农业合作社服务中心,指导专业合作社提质上档,提高管理水平,提高农业科技含量,保证农资品质和供应,促进农产品销售;积极探索农村金融合作,与重庆建行铜梁支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启动太平镇凉水村金融点建设。三是参与全程化社会服务。区供销联社全资企业华贸供销合作社在平滩、小林等镇开展10000亩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为5个贫困村已栽种的近3000亩经果林提供农技服务、农资配送、配方施肥、病虫害防治等服务,受到农户欢迎。四是加强农业科技培训。举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和实用农业技术培训,对蔬菜、水稻、花生、甜玉米等主导品种种植技术以及各类化肥使用进行培训讲解,参加培训人数200余人,并组织街道宣传21场,发放各种科技宣传资料5000多份,取得较好宣传效果。五是开展有机肥示范推广。针对过去长期大量使用各类化肥,导致土地板结、肥力降低等问题,自2016年以来,区供销联社积极推广有机肥使用,推广面积达12000余亩、销售有机肥5600余吨,引导带动农民增施各种商品有机肥6000余吨,不断培肥土力、改善土质,提高土壤养分的有效性,提升作物产量及农产品品质。
二、存在的问题
总体上看,供销合作社把为农服务放在首位,始终做到为农、务农、姓农,通过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进一步焕发出生机与活力。但调研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制约了供销合作组织在服务“三农”,助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作用发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供销合作组织体系亟待改造提升。供销系统大量优质资产在改制时被处置变卖,用于补偿安置职工或偿还债务等,剩余资产多是低效闲置资产,不仅数量较少,而且零星分散,大部分基层社房屋破旧,亟需改造升级。由于资金缺乏,对供销合作组织体系的优化改造历尽曲折、步履蹒跚,过去看似庞大的供销网络优势正逐步弱化。
(二)供销合作组织服务“三农”形式单一。从服务的方式来看,仍偏重于计划经济时代对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保障,商品的售后服务、产业化服务、农副产品的购销等服务还不够到位,不能适应农民多层次、多元化的生产生活需要,供销合作社业务面窄,出路不多。
(三)供销合作组织自身发展受到诸多制约。一方面,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社有资产存在权属纠纷,各类人员要求落实身份、补偿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反映信访问题等情况较为突出,且因历史原因在银行贷款难,严重制约了企业发展。另一方面,供销社管理体制不顺、运行机制不活,工作创新意识不强,缺乏经营活力;区供销联社机关干部职数少、年龄老化严重、知识结构不合理,与新时期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求不相适应。
三、意见建议
(一)充分认识加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工作的重要性。供销合作社作为覆盖最广泛、体系最完整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一头在农村、一头在城镇,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加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工作,是新形势下“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需要,对于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学习领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关于“三农”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突出重点,明确抓手,完善制度,认真谋划好下一阶段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要坚持为农服务方向,着力在构建供销社新型组织体系上下功夫,在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上下功夫,在密切与农民组织和农村经济的联系上下功夫,加快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进程,使其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涵盖农民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惠及民生的有效载体和重要途径。要重视发挥供销社在健全完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明确任务,注入资源,赋予相应的职能,引导支持其按照经营性与公益性相融合、市场运作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现代企业制度与农村改革经验相借鉴的要求,努力建设适应时代发展需要、具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的供销合作社。供销合作组织要以向城乡居民提供综合服务为工作着力点,做好供销系统的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的规划建设,在巩固扩大现有的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服务网络的基础上,依托社有企业和基层供销社,加快发展农产品、生活必需品、再生资源等经营服务,积极拓展政务代办、代理缴费、票务代理、电子商务、电子金融等便民服务,并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三)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要进一步强化发展意识,增强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围绕综合改革目标要求,深入思考,长远谋划,在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进一步完善、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大背景下,拓展发展领域,扩大经营规模,全面提升供销社经济总量,壮大供销社经济实力。要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组织网络覆盖优势,坚持以点带面、典型引路,推动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休闲旅游融合发展,拉伸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多渠道助农增收。要以“互联网+农业”改造传统的营销服务模式,积极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加快社有企业电子商务发展,将社有企业打造成为顺应时代发展的新型市场主体,打通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和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要积极探索金融试点服务,稳妥开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等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创新试点,努力推进与财政共同出资设立服务“三农”的担保公司、农业机械设备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要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要求,大力推动供销合作社创新发展,积极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可尝试开展废旧地膜回收加工、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等服务,拓展供销社新的发展领域。
(四)加强对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工作的领导和保障。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文件要求,加大对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支持和扶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扶持供销社改革发展的各项政策规定。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扶持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工作,并作为项目支出纳入部门预算,专款专用;农业相关部门对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专业合作社发展、测土配方施肥等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和配合;银监、金融等部门在供销社发展电子商务、组建信用担保公司、开展资金互助合作等方面给予一定支持;工商、税务、国土等部门在供销社注册登记、农资商品经营、农村超市及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妥善解决供销合作社土地房屋因历史原因未办理产权手续等遗留问题”和“抓紧落实处理供销合作社财务挂账、金融债务、社员股金清退形成的举债资金、社有企业职工社会保障等历史遗留问题”的要求,积极稳妥解决供销合作社政策性和经营性财务挂帐、土地权属、养老保险、职工安置等历史遗留问题。同时,要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充实一批年轻精干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加快造就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供销社干部职工队伍。
(区人大常委会农工委调查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