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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02-16 17:52:00   来源:   点击:

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

文   件    之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2月2日在重庆市铜梁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上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曾廷全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区检察院认真落实本届人大六次会议对检察工作的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共立案查办涉嫌职务犯罪26人,办结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涉嫌刑事犯罪952人,审查办理民事行政申诉、刑罚执行监督、控告申诉279件。

一、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致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合同诈骗等刑事犯罪9人,起诉15人;批捕挪用资金、职务侵占、商业贿赂等刑事犯罪5人,起诉8人。王烈康、童家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000余万元案、张刚发展2000余人参加传销活动案、游晓霞挪用企业资金320余万元案等一批重大犯罪被依法惩处。强化执法办案积极效应,在查处涉企职务犯罪中,准确适用法律政策,严格区分违反财经纪律与贪贿犯罪、工作失误与玩忽职守的界限,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推动企业合法经营,确保企业正当经营不受影响、合法资产不受牵连。不断延伸检察服务触角,派驻中心检察室大力开展巡回走访、执法监督、犯罪预防等工作,帮助企业调处经济纠纷。结合当前涉企犯罪的原因特点,及时提出检察建议,获区委领导批示。

二、深入反腐倡廉,促进廉政勤政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年立案查办职务犯罪26人,同比上升18.2%,人均立案数全市第一,其中查办市检察院指令侦办案件14人。查办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的重大贿赂案件7件,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以解决系统性、行业性问题为突破口,依法查处民政福利企业税收优惠中受贿犯罪5人,强化渎职也是严重腐败的新认识,对同时存在的玩忽职守行为一并查处。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保障民生福祉,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镇街、农业农村、招生教育中的职务犯罪8人。坚持惩治受贿与打击行贿并重,将行贿次数多、贿赂人数多、行贿金额大,“围猎”党员干部的作为重点,依法查办行贿犯罪8人,重点查办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指令重庆检察机关办理的相关石油企业负责人行贿2000余万元案,职侦工作得到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和信任。

结合执法办案积极开展预防咨询、预防教育、警示宣传工作,到涉案单位、区委党校开展预防教育15次,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6份。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成行贿犯罪档案信息录入,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40余次,织密市场准入的“廉洁防护网”。

三、深化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250人,同比上升19.6%,起诉589人,同比上升18.8%,刑事案件办案数量、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坚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从严批捕起诉了毕祥书等“法轮功”邪教犯罪5人。坚持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从快批捕起诉了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挂牌督办的刘凤、刘庭英销售假药案。全力投入“春夏攻势”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全年共批捕杀人、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33人,起诉54人;批捕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14人,起诉164人;批捕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黄赌毒”等破坏治安秩序犯罪82人,起诉179人。对王开元故意杀人案、陈林等六人流窜入室盗窃案、王飞等十余人聚众持械斗殴案依法快捕快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注重提升诉讼效率,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批捕起诉158件,最快一天办结。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构成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捕4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诉29人。完善恢复性司法机制,为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申请救助资金5万元。推进“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建设,深入铜梁职业中学、太平中学组织模拟法庭活动。

四、强化诉讼监督,促进公平正义

坚持“有罪追究、无罪保护、严格依法、客观公正”原则,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应当逮捕或起诉而未提请批捕、移送起诉的,依法监督立案、追捕追诉;对事实或证据不符合批捕、起诉条件的,不捕不诉22人;加强人权司法保护,依法排除非法证据,纠正违法取证,促进侦查活动规范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期盼,依法出庭监督公诉案件法庭审理478件,审查公诉案件判决461份,办理民事行政申诉29件,对有失公允的依法监督,对正确无误的疏导服判,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与公安、法院密切协作,及时查处了刘大敏、李雪梅通过贿买方法指使他人作伪证进行民事虚假诉讼一案,系我市首例因实施民事虚假诉讼而获罪判刑的案件。严格落实监管场所安全责任,开展安全检察70余次,杜绝安全事故和超期羁押。认真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专项检察,督促有效监管、收监执行4人。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对9名表现良好的在押人员变更了强制措施。严密开展罪犯特赦检察,严把法律政策关,确保3名罪犯的特赦工作合法合规。

五、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队伍

始终将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性原则,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注重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为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严肃党的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抓手,强化主体责任,班子率先垂范,突出理论学习,深刻剖析反思40项不严不实问题,确保立行立改,专题教育呈现良好态势。

始终将业务素能提升作为重点。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强化案件当事人、律师合法权益保障,建立证据合法性审查机制,严守职侦办案“十不准”规定,不断提高规范司法、文明司法水平。大力推进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培训,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实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150人次,支持干警在职深造,提升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始终将强化纪律作风作为保证。切实抓好党风廉政“两个责任”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组织干警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编辑《廉洁从检手册》,落实廉政党课制度;注重对干警“八小时”外的监督,开展经常性的检务督察61次,约谈干警30人次,确保干警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六、自觉接受监督,提升检察公信力

认真履行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义务,坚持检察工作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部署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来院视察。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络机制,邀请参加“检察开放日”、审查批捕案件公开审查、检风检纪督察活动;及时送阅《检察日报》和《法律与监督》、《龙乡检察》杂志。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协助司法部门新选任人民监督员4人,切实将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监督之下。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向案件信息公开网导入程序性信息1038条,公开法律文书452份,供社会各界查阅监督。

回首2015年,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职务犯罪侦查、民事行政检察、检察文化建设、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跃居全市前列。职侦局被评为“重庆市工人先锋号”、“莎姐”青少年维权岗被评为“重庆五一巾帼标兵岗”、多名干警受到市级嘉奖。取得这些成绩,使我们深切体会到:推动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对党绝对忠诚,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必须始终突出人民主体地位,践行一切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将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始终尊重宪法法律权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强化监督,确保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必须始终落实全面从严治检,任何时候都要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过硬检察队伍;必须始终依靠各方面支持,凝聚多方智慧,团结各方力量,尤其是政法各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为建设幸福美好新铜梁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司法保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及全院干警,对区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大力支持及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与法治建设新形势和人民群众新期待之间还存在差距,一些新赋监督职能未能充分发挥;二是在经济社会发展新态势下,检察机关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工作创新不够;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在少数干警身上尚未完全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案多人少、高层次业务领军人才缺乏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我们对此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努力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区检察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党的建设为统揽,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为核心,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以过硬队伍建设为保证,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我区“十三五”规划顺利开局、四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深入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把是否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衡量司法办案水平的重要标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和促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要更加重视企业合法权益保护,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办案方式,切实防止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依法惩治犯罪者,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教育失误者;更加重视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突出打击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促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大局稳定;更加重视公平公正法治环境营造,把法律监督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妥善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是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保持查办职务犯罪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着重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且在重要岗位上的职务犯罪,严肃惩治危害全区经济发展环境、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腐败,加强国家支农惠农资金使用的司法监督,保障民生民利。及时跟进政府投资的重点领域,紧紧抓住招标投标、资金划拨与管理使用、政府采购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坚决查办侵吞、窃取、骗取、挪用政府投资资金以及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犯罪,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坚持惩防并举,结合办案加强职务犯罪预防,真正让因犯罪被查处的成为极少数。

三是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切实加大公共安全、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保护力度,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实施司法援助和刑事司法救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度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推进“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品牌建设,落实教育挽救、心理关爱、帮扶救助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守法意识。

四是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坚决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干警头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促进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加大执纪力度,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干警廉洁自律。严格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依法有序推进检察改革,确保队伍稳定、工作平稳。

五是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自觉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落实对检察工作的决议要求,及时办理代表建议和人大交办事项,接受专项视察和专项工作审议。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政协提案,积极听取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全面实施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大力开展案件公开审查,不断扩大“检察开放日”参与范围。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新闻媒体、社区居民等参与检察活动,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社会各界有效监督之下。

各位代表,区委十四届三次全会描绘了新的五年发展蓝图,检察机关将以此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对检察工作的决议,凝心聚力,积极作为,团结务实,昂扬奋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铜梁作出新贡献!

名词解释

(按报告中出现的先后为序)

恢复性司法(报告第4页第4行):指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通过在加害方与受害方之间建立一种对话关系,由加害方主动承担责任消弭冲突,进而深层次化解矛盾,并通过司法机关、社区、团体等有关方面的参与,努力修复因犯罪行为而受损的社会关系。

排除非法证据(报告第4页第11行):根据刑诉法规定,对采用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以及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物证、书证,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且不能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的,对此类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证据合法性审查机制(报告第5页第9行):根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在职务犯罪案件侦查中推行证据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意见》规定,按照“一案一审”原则,确定法律功底扎实、侦查经验丰富、工作敬业负责的专人对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的办案程序、时限、收集的证据是否合法等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报告,提出审查意见,防止职侦案件带病出门,规范职务犯罪侦查行为和提升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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