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人办[2014]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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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召开重庆市铜梁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4年11月25日,会期一天。
二、会议地点:区人大六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四、列席人员:区人大享受副厅局级待遇干部;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领导各一名;区府办、市政局、旅游局、法制办主要负责人;区人大信访办主任、城环工委主任、各委办副主任,各镇人大负责人。
五、会议主要建议议题:
1、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文化旅游城市建设情况的报告;
2、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4、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企业发展法制环境工作整改情况的报告;
5、听取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执法检查的报告;
6、听取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重庆市信访条例》执法检查的报告;
7、审议通过《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撤销铜梁区蒲吕镇设立铜梁区蒲吕街道有关问题的决定(草案)》;
8、审议表决区政府有关人事任免的议案;
9、审议表决区法院有关人事任免的议案。
六、注意事项:
1、请参会人员和列席人员11月25日上午8:45前在区人大六楼签到,9:00准时开会。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须向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请假;
2、请全体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会议期间将通讯工具置于静音状态;
3、请铜梁电视台、铜梁日报、人大公报做好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4、请平滩镇、双山镇、小林镇人大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参与会务工作。
特此通知。
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21日
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