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街道人大工委探索创新代表履职承诺制度,并通过提出承诺、组织审定、张榜公布、述职评议“四步走”认真落实,促进代表用心履职推动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受到党委肯定、政府认同、群众好评。
第一步:提出履职承诺,强化代表职务意识。
人大代表是实实在在的职务,代表要有强烈的履职意识。年初,街道人大工委要求辖区内的19名人大代表结合本职工作的实际,确定承诺内容,以书面形式向街道人大工委提出履职承诺事项。
在代表履职承诺书中,有的代表承诺每年到自己的选举单位了解选民意愿、沟通情况不少于4次;有的代表承诺建立代表联系选民制度,选择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10个选民,作为自己固定联系的对象;还有的代表承诺开展帮困结对活动。
第二步:人大工委审定,强化代表大局意识。
人大组织要围绕大局履职行权,人大代表要树立大局观念,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对于收集到的承诺书,街道人大工委逐人对承诺事项进行审核把关,并从推动辖区经济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高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第三步:进行张榜公示,强化代表责任意识。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依法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责任重大。街道人大工委借力“人大代表之家”平台,将作出承诺的19名人大代表基本信息、承诺内容、完成时间等向选区选民张榜公布,接受选民的监督,同时,要求代表认真履行诺言,实行个人自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四步:组织述职评议,强化代表群众意识。
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必须对人民负责。每年年底,街道人大工委都要组织19名人大代表分别到各自选区向选民、群众代表报告履职情况,由选民根据承诺内容逐条评议,进行满意度测评;对兑现承诺好的代表,由街道人大工委进
行表彰,对没有兑现承诺的,要求代表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