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0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
接受常斌同志辞去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重庆市铜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1月10日
常委会工作
(2018年1月10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
接受常斌同志辞去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重庆市铜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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