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决议决定 > 正文

重庆市铜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议案的决定
2018-01-15 10:15:00   来源:   点击:

2018114日重庆市铜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重庆市铜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根据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审查处理意见的报告,经大会主席团审查,决定第一代表团朱华友17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全区商贸经济发展的议案第二代表团童中华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商贸服务业的议案、第三代表团刘人铭等15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全区现代商贸服务业发展的议案》合并成关于提速打造龙城天街商圈的议案》,将第二代表团童中华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巴川河淮远河城区段实施整治提质的议案》、第十代表团郭铭海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巴川河淮远河提档升质的议案》合并成《关于对巴川河淮远河城区段实施整治提质的议案》立案督办


上一篇:重庆市铜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重庆市铜梁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下一篇:最后一页

置 顶 打 印】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 渝公网安备 50022402000206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