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8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叶永海在区人大六楼二会议室主持召开重庆市铜梁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主任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听取了《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张勰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
会议原则同意区政府提出的人事任免议案,决定提请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听取了《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关于拟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何振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会议原则同意区法院提出的人事任免议案,决定提请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三、研究提出了《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王科芬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
会议研究提出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王科芬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提请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四、研究提出了《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杨东升和吴别辞去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议案》
会议研究提出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杨东升和吴别辞去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议案,提请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五、研究确定了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时间及议题(草案)
会议决定于2017年9月25日至26日召开重庆市铜梁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会议议题(草案)为:(一)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二)审查批准区政府关于2016年区级财政决算的报告;(三)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四)听取审议区法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五)听取审议区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六)听取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七)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任免的议案;(八)表决通过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任免的议案;(九)表决通过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任免的议案;(十)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杨东升和吴别辞去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议案。
参加:叶永海、王 敏、谢发耀、秦玉梅、魏加奎、李中建
列席:彭 宏、刘启华、王祖洪、陈代宇、罗 云、李 文、陈有劲、张辉模、张宗富、林泽良、敖良全、陈代林、刘国林、王方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