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7日至28日,重庆市铜梁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六楼会议室举行。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叶永海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敏、秦玉梅、魏加奎和委员彭宏、罗云等31人全程出席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发耀、李中建,委员李世红全程请假,委员吴别28日上午请假。
区政府副区长杨贤忠,区法院、区检察院负责人以及区府办、区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区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和镇人大主席。会议审议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铜梁区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市委四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依法治区总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切实增强,行政行为有效规范,执法监督坚强有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较好成效。报告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工作部署思路清晰、针对性强,应予肯定。
会议指出,虽然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学习宣传力度不够;二是在行政执法中依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三是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还有待提高,履职不到位、执法不公、以罚代管、罚款放行现象依然存在,损害政府公信力。
会议要求:(一)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加强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强化依法履职,特别对于房地产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不能简单地“以罚代管”、一罚了事;区政府监察部门要加大失职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区政府法制办要加大对具体执法行为的核查力度,努力杜绝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发生。(二)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落实好领导干部集体学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等制度,同时,加强对内部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水平。(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营造崇尚法律、依法行政的法治氛围;要加强全民普法教育工作,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引导群众在法治的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关于区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认真贯彻区委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力推进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五大行动”,切实加强环保执法工作力度,圆满完成了2016年度各项目标任务,顺利通过中央环保督查,工作成效明显,应予肯定。
会议强调,随着我区工业化迅猛发展,城镇化快速推进,环境保护形势将日趋严峻,环境保护工作需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一)筑牢底线思维。要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对一切引进及新建项目,必须严守“五个决不能”底线,严格环评审批。对于特定历史环境下,由于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历史遗留问题,要积极应对,增添举措,确保实效。(二)突出重点抓整治。要坚持问题导向,以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为重点,持续开展环境问题整治,严厉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入实施环保五大行动,着力提升全区生态环境质量。要高度重视空气质量问题,建立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防治机制,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要持续加大饮用水源地包括备用水源的保护力度;要严控城区噪声污染,严防夜间施工扰民行为;要严格工业废水污染排放;要加大农村面源污染的防治工作,特别是畜禽养殖污染的防治,以减少对农村各类水体的污染;要高度重视餐厨垃圾的规范化处理问题,着力从源头上根治地沟油、潲水猪等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三)加强新环保法宣传教育工作。要加强环境质量状况相关指标及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凝聚社会共识;要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广泛宣传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要在企业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指导并督促企业全体人员自觉树立环保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要求,规范生产行为,切实维护环境安全。
三、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五年,区人大各街道工委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创新实践,较好地完成了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应予充分肯定。
会议一致同意区人大各街道工委工作报告,无异议。
四、关于重庆市铜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会议经过审议和表决,通过了《重庆市铜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另行文。
五、关于重庆市铜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办法
会议经过审议和表决,通过了《重庆市铜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办法》,具体内容另行文。
六、关于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财政专项资金审查监督办法
会议经过审议和表决,通过了《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财政专项资金审查监督办法》,具体内容另行文。
七、关于重庆市铜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规定
会议经过审议和表决,通过了《重庆市铜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规定》,具体内容另行文。
八、关于设立重庆市铜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议案
会议通过审议和表决,作出了重庆市铜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
九、关于周良群等同志任职的议案
会议经过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周良群等同志任职的议案,另行文公告。
十、关于赵晓庄等同志任职的议案
会议经过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区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赵晓庄等同志任职的议案,另行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