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决议决定 > 正文

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区人民法院2016年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决议
2016-12-21 09:13:00   来源:   点击:

(2016年12月16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铜梁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人民法院2016年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报告。

会议认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积极完善办理制度,强化与代表的沟通协调,虚心听取代表意见,争取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支持,较好地完成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增添措施,改进方法,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为我区民主法治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12月20日


上一篇: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2016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下一篇:重庆市铜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关于议案的决定

置 顶 打 印】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 渝ICP备14008854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2402000206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