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4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叶永海在区人大六楼二会议室主持召开重庆市铜梁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主任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研究了关于召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问题
会议研究提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召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议案,决定提请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做出决定。
二、研究了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
会议研究提出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决定提请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三、研究了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
会议研究提出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成员、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四、研究了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会议研究提出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决定提交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五、研究了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会议研究提出了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决定提交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六、研究了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
会议研究提出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交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七、研究了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人员名单
会议研究提出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人员名单(草案),决定提交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八、研究了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人员名单
会议研究提出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人员名单(草案),决定提交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九、研究了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会议研究提出关于提请审议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的议案(草案),决定提请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
十、研究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
会议原则同意区人大法工委提出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决定按本次会议修改完善后,提请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表决。
十一、研究了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开会时间及议题(草案)
会议决定2016年12月16日召开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十二会议。会议议题(草案)为:(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6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表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2016年财政预算的决议;(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情况报告;(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工业经济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表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政府办理大力发展工业经济议案的决议;(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表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政府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情况的决议;(五)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表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法院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情况的决议;(六)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报告;表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七) 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八)审议表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召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议案;(九)通过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议程(草案);
(十)通过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十一)审议表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的议案;(十二)审议通过《重庆市铜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
会议还研究并审定了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各代表团召集人、邀请上主席台就座人员名单。
参加:叶永海、王 敏、谢发耀、秦玉梅、魏加奎、李中建
列席:彭 宏、罗 云、李 文、陈有劲、刘启华、王祖洪、
陈代宇、李 乐、石 柱、敖良全、陈代林、刘国林、
张辉模、张宗富、林泽良、王方述
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