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
重庆市铜梁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吕容亮的提名,于2015年9月24日经过审议和表决,任命:
毕耀才为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
张力的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江南的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特此通知
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9月29日
常委会工作
区人民法院:
重庆市铜梁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吕容亮的提名,于2015年9月24日经过审议和表决,任命:
毕耀才为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
张力的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江南的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特此通知
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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