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6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叶永海在区人大六楼二会议室主持召开重庆市铜梁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主任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听取区政府关于将2015年第1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纳入调整预算的议案
会议原则同意区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2015年第1批新增地方债券资金纳入调整预算的议案,决定提请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查。
二、审定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询问的具体实施办法
会议原则同意铜梁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询问的具体实施办法(送审稿),按主任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实施。
三、听取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区法院、区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的议案
会议原则同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区法院、区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的议案,决定提请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表决。
四、研究确定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开会时间,提出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议题(草案)
会议决定2015年9月24、25日召开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议题(草案)为: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2、审查批准区政府关于2014年区级财政决算的报告;3、审查批准区政府关于2015年第1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预算调整报告;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我区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情况的报告;5、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我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6、审议表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人事任免的议案;7、审议表决区法院有关人事任免的议案;8、审议表决区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的议案。
参加:叶永海、王 敏、谢发耀、秦玉梅、魏加奎、李中建
列席:罗 云、李 文、陈有劲、李 乐、王祖洪、陈代宇、
刘启华、敖良全、刘国林、张辉模、谢显兰、王方述
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