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文 件 ( 六 )
——2015年2月4日在重庆市铜梁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铜梁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我区财政工作在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及区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以撤县设区为契机,抢抓接轨“都市区”新机遇,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立足财政增收和资金要素保障,切实保障民生,全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着力打造重庆工业化、城镇化“主战场”,构建现代宜居的文化旅游城市。
(一)全区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原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2014年全区公共财政收入预算18.56亿元。年度执行中,重庆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关于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渝财预〔2014〕341号)将城市建设配套费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为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经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共财政收入预算调整为20.6亿元,实际完成20.7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9%,比上年增长1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2.77亿元,比上年增长24.6%。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市级补助、地方政府债券转贷、上年结转等25.91亿元,减上解市级支出、偿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本金等0.67亿元,全区支出预算变动为46.02亿元,实际完成41.28亿元,为预算的89.7%,比上年增长6.1%,结转下年支出4.74亿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2.基金预算。全区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7.48亿元,加上市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2.58亿元,减上解市级支出0.04亿元,全区基金支出预算80.02亿元,实际完成78.1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85亿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均完成0.01亿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二)区级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
(1)收入。原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2014年区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11.85亿元,执行中城市建设配套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调整巴川等四个街道收入范围和分成比例后区级收入增加,经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区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调整为16.76亿元,实际完成16.8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6%,比上年增长14.4%。
(2)转移支付补助。2014年市对区公共财政转移支付补助19.92亿元,其中,返还性及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5.55亿元,定向和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4.37亿元。
(3)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的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市财政转贷我区0.55亿元。
(4)补助镇街。2014年区对镇街补助4.78亿元,其中,市级定向和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安排0.98亿元,镇街上解区级1.35亿元,对镇街补助净额为3.43亿元。
(5)上解支出。上解市级支出、偿还政府债券转贷本金等0.67亿元。
(6)支出。原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2013年区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18.83亿元,经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调整为35.96亿元,加上执行中增加财力1.63亿元,支出预算变动为37.59亿元,未突破批准的支出预算规模。实际完成33.89亿元,为预算的90.2%,比上年增长4.9%。
2014年调整预算后,区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超收0.11亿元、财力性补助增加0.03亿元、定向和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增加1.49亿元,财力增加1.63亿元。市级定向和专项转移支付补助相应安排1.49亿元、专项收入超收0.06亿元按规定相应安排支出、安排偿还上级国债转贷资金借款本息0.08亿元。上述安排已按法定程序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7)执行结果。区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87亿元,上级补助19.92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0.55亿元,镇街上解1.35亿元,上年结转4.35亿元,收入总计43.04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3.89亿元,上解市级、偿还政府债券转贷本金等0.67亿元,对镇街补助4.78亿元,专项结转下年支出3.7亿元,支出总计43.04亿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累计净结余0.19亿元。
2.基金预算
原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2014年区级基金收入预算53亿元,经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调整为75.4亿元,实际完成77.48亿元,加市级基金预算补助0.9亿元、上年结转1.45亿元,减上解支出0.04亿元、补助镇街支出1.47亿元,基金支出预算78.32亿元,实际完成77.09亿元,结转下年1.23亿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原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2014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0.1亿元,经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调整为0.01亿元,实际完成0.01亿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三)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主要特点
1.夯实征管基础,收入呈现“新常态”
—2014年,全区公共财政收入实现调整预算目标,增长11%,收入增长进入“新常态”。
—地方税收持续稳定增长。2014年各级财税部门建立和完善税收征收协调机制,紧盯收入目标,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收监管,强化收入薄弱环节和漏洞管理,开展税收专项执法检查,全力以赴保增长。全区地方税收完成12.77亿元,增长24.6%,保持较好的增长势头,高于全市平均增长水平。税收基本走势与全区宏观经济发展相当,工业经济较快发展,影响增值税增长20.9%。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分别完成1亿元和1.2亿元,分别增长30.6%和81.1%,成为地方税收稳定的收入来源。但房地产市场疲软,与之紧密相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契税增长速度有所放缓,低于税收平均增幅,企业所得税和契税增幅比上年下降50%。
—非税收入保持正常水平。2014年公共财政非税收入完成8.02亿元,比上年减收0.47亿元,主要是“单独二孩”政策出台后社会抚养费减收。今后若无重大政策调整,公共财政非税收入将在一段期内保持一定水平。
2.支持产业发展,培植财源增后劲
—支持工业发展壮大。投入资金14.7亿元,确保工业园区用地、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资金需求,强力推进园区平台建设。整合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5800万元,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2900元,引导、扶持企业扩规上档。筹集资金2300万元新发展微型企业527户,专项安排“助保贷”资金1000万元解决小微型企业融资难题,助推企业发展壮大。安排招商引资专项经费1830万元,为招大商、招优商提供经费保障。
—支持城市提质上档。筹集征地拆迁资金4.45亿元,全力保障城市开发建设用地。大力推进城市规划、新城核心区建设,启动人民公园、雪庵公园、邱少云烈士纪念馆改造工程,推进城区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开展拆除违法建筑和“三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完成“两河”综合整治及城区改造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品味。投入资金5005万元,全面完成场镇提质扩容,场镇品质不断提升。
—支持商贸物流旅游。投入资金1.62亿元,加快物流园区、南北汽车站迁建工程,推进淮远河二期工程建设。投入资金1.57亿元,大力推进“一城三区五朵花”和“十个一”等旅游工程建设,安居古城实现开城迎客、黄桷门奇彩梦园成功开园。
—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筹集资金3735万元,有序推进五个万亩农业示范区建设,特色农业有效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整合资金1.71亿元,发展壮大蔬菜产业,至2014年底,全区蔬菜基地总面积达17.3万亩。投入资金315万元,扶持畜禽规模养殖。
3.提升保障能力,百姓受益得实惠
2014年全区民生支出落实27.3亿元,增长11.5%,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66.1%,比上年提高3.2个百分点。
—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教育支出8.44亿元,增长17.8%。巩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农村中小学生均定额补助标准分别达到800元和600元。安排公共财政预算资金1.09亿元,实施全区校舍维修、薄弱学校改造、中小学扩容工程,启动核心区小学、南城小学建设,蒲吕小学和实验中学基本建成。安排资金2695万元,补贴非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中职、学前教育等公用经费,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安排资金1887万元,继续实施“爱心午餐”、“蛋奶计划”。
—支持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与体育传媒支出0.6亿元,增长10.6%。完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免费向公众开放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公共文化体育场所,推进全民健身中心,专项购置广播电视播放设备,加大铜梁报、手机报投入,占领宣传舆论高地,充分发挥党的喉舌作用。
—增加社会保障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亿元,增长1.3%。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城乡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办法,建立低保对比系统,强化低保动态管理,城乡低保做到应保尽保;促进城乡居民充分就业,安排小额担保贷款贴息478万元,安排306万元支持信息产业用工需求;建立健全三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规范建设乡镇劳动就业服务中心6个,继续创建充分就业村50个。
—支持公共卫生事业。医疗卫生支出5.87亿元,同比增长44.7%。安排资金2289万元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30元提高到35元。补助居民医保财政资金2.41亿元,比上年增加2900万元,补助标准由280元提高到320元。安排医疗救助资金1373亿元,坚持应救尽救。安排资金651万元开展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投入资金4500万元,精神病医院、东城社区中心、人民医院迁建、保健院迁建、中医骨伤分院建设工程有序推进,50个拆并村卫生室基本建成。投入资金450万元,启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安排资金8500余万元,实施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和一般诊疗费制度,缓解百姓看病困难。
—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落实资金0.85亿元,继续推进廉(公)租住房建设,累计建成面积13.6万平方米,惠及1792户低收入家庭。投入资金4.58亿元,推进限价商品房建设,建成3600套34万平方米,已分配326套2.2万平方米。安排资金3928万元,补助农村C级危房改造2880户、D级危房重建505户。
—夯实“三农”基础。安排资金1027万元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安排资金8536万元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投入资金2356万元实施547口山坪塘整治,投入资金2743万元推进农村人饮安全工程。安排扶贫资金250万元推进整村脱贫工作,全年减少贫困人口4822人;安排资金0.37亿元推进农村“一事一议”公益事业,新建作业便道950公里、硬化社级公路2.5公里;安排资金80万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不断改进完善。兑现农资综合补贴、粮食直补补贴、水稻、玉米等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农业生产补贴1.22亿元,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4.提高理财水平,推进改革可持续
—财政改革不断深化。完善区对镇街财政管理体制,建立镇街基本财力保障制度,不断增强镇街调控和保障能力,实施功能分区差异化考核。2014年镇街可用财力增长23%、人均可用财力增长21%,财力进一步下沉。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等改革,经过充分细致准备,于2014年6月20日对区级预算及除涉密外27家区政府组成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全面公开,社会反响平稳,进一步提高预算透明度,积极打造阳光财政。
—财政监督成效明显。加强财政投资评审,通过制定动态定价制、建立信用黑名制,提高评审依据的时效性和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全年完成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275项,送审预算金额20.28亿元,审减资金3.46亿元,综合审减率17.1%;切实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健全约束机制,强化监督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金额5.13亿元,节约资金0.57亿元,节支率11.1%。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今年3至4月分5期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分管财务领导和财务人员共540人开展集中培训,强化财经法规政策学习,严格执行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会计管理水平。
—债务管控严格规范。严格执行《铜梁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对政府性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监督及风险控制等全过程管理,2014年全区政府性债务规模“绿色可控”。
5.落实要素保障,项目推进力度大
2014年,全区筹集落实重点项目保障资金52.15亿元。投入工业园区建设10.83亿元,增强园区发展的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偿还政府性债务18.59亿元,保证政府性债务按时偿还。安排土地相关资金12.54亿元,为重点项目推进提供土地保证。安排重大项目前期及工程资金18.22亿元,强力推进“两河”环境综合整治及城区改造、安居提水工程、南环路建设等重大项目建设。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区财政收入规模、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进入“新常态”,但我区工业基础仍较薄弱,缺乏特大项目支撑,税收对房地产依存度较高,财政增收压力大,公共财政收入规模偏小,而公共服务、民生项目、重点建设等资金需求不断加大,政府债务偿还已到高峰期,财政供需矛盾日渐突出,需要我们在下一步工作中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按照新《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区委十四届一次、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快工业经济发展建设有文化影响力的旅游城市的意见》,坚持全区“545437”的总体发展思路,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民生改善。2015年财政预算拟作如下安排:
(一)全区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1.公共财政。公共财政收入预算拟安排23.7亿元,同口径增长14% ,其中,税收收入15.3亿元,比上年增长20%。加上上级税收返还、体制及结算等财力性补助净额4.87亿元,市财政提前下达的定向性转移支付补助和专项补助7.21亿元,上年结转4.74亿元,调入上年基金预算结余0.56亿元(《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地方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和教育资金、育林基金等11项基金结余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全区公共预算财力为41.07亿元,相应安排支出。
2.基金预算。基金收入预算拟安排25.5亿元,加上市级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返还及预安排专项补助0.1亿元,上年结转1.29亿元(调入公共财政预算0.56亿元后),全区基金预算财力26.89元,相应安排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拟安排0.01亿元,相应安排支出。
(二)区级财政预算草案
1.公共财政。公共财政收入预算拟安排19.47亿元,同比增长15.4%,其中,税收收入11.15亿元,增长22.9%。加上上级税收返还、体制及结算等财力性补助净额4.87亿元,市财政预安排的定向性转移支付补助和专项补助7.2亿元,上年结转3.7亿元,调入上年基金预算结余0.51亿元,减补助镇街净额2.46亿元,区级公共预算财力为33.29亿元,相应安排支出。
2015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安排3.54亿元,主要是体制补助0.53亿元,增值税税收返还及所得税基数返还0.49亿元,调整工资及农村税改等固定转移支付补助0.62亿元,市政环卫体制下划及城市建设配套费结算0.9亿元,2014年-2015年调整津补贴及绩效工资、绩效考核、民政优抚及困难群众补助等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亿元。镇街体制及结算上解1.08亿元。品迭后2015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补助净额2.46亿元。
2.基金预算。基金收入预算拟安排25.5亿元,加上市级补助净额0.1亿元,上年结转0.72亿元(调入公共财政预算0.51亿元后),基金预算财力为26.32元,相应安排支出。
执行中对补助镇级的土地出让金据实列入结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拟安排0.01亿元,相应安排支出。
(三)支出安排重点
1.着力保障基本需求。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确保正常运转和履行职责;积极跟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充分预计财政供给水平;支持平安、维稳、处突、安全及综治管理,增强社会管理能力;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有保有控和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经费。
2.着力推进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园区道路、水电气管网、污水处理、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园区承载能力;有效整合民营经济、科技投入等资金,清理规范财税扶持政策,推,加快工业经济发展。完善园区城市配套功能,加快产城融合进程。加强旅游产业规划,强化宣传营销,加大旅游基础设施投入,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坚持规划引领,加快推进新城核心区建设、城市公园和城区节点提质改造工程,完善城区路网改造,规范城市环卫保洁和市政管理,升级城市管理智能水平。立足特色效益,大力发展绿色蔬菜、名优水果、生态渔业和优质畜禽等特色产业,支持特色农产品加工和休闲观光农业,促进农旅整合,支持招商引资。
3.着力改善民生事业。发展教育文体事业,巩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推进南城小学、核心区小学、全德小学建设,启动北城小学、关溅小学和社济小学建设,继续实施校舍维修、薄弱学校改造和中小学扩容工程;完善基层公共文体服务体系,免费向公众开放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运动场、体育馆等公共文体场所,推进全民健身中心、藕塘湾体育场建设。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完善居民养老保险办法,提高缴费基数和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养老金待遇;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着力解决重大疾病的社会负担;完善失业保险管理制度,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充分就业;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扩大临时救助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实现低保应保尽保、社会救助应救尽救;加快社区养老和社区服务站建设,支持社会办养老事业。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成果,继续实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推进人民医院迁建、保健院迁建和中医院骨科医院、精神病医院建设工程。加快公(廉)租房和限价房建设进度,继续实施C、D级危房改造财政补贴。
4.着力壮大镇域经济。完善镇街最低财力保障制度,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继续实施城市建设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结算补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场镇功能,落实三级服务中心建设。大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农村公路建设和农村“一事一议”建设,加大水利投入,落实农资综合直补等惠农补贴,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促进镇域经济发展。
(四)保障措施
1.加强收入征管,确保收入稳步增长。完善税收征收协调机制,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开展税收执法专项检查,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税收监管。细化非税收入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2.积极主动作为,努力争取上级资金。吃透市功能区划相关政策,加大对接力度,立足铜梁特色实际,瞄准上级扶持政策,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确保铜梁得到的项目资金在平均水平以上。
3.加强基础管理,提升科学理财水平
—增强预算执行约束力。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的规定,做细做实财政预算,严格项目经费管理,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严格预算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一般不调整预算。分析预判财政总体收支,建立项目库,逐步实施三年滚动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和预算稳定调节金制度。积极推进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实现区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启动镇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制度,扎实推进公务卡改革。
—严格代管资金管理。对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实现政府性资金管理全覆盖。
—建立健全财务监控全覆盖制度。建立规范统一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数据库,逐步恢复镇街及设有财务机构的区级部门会计核算权,完善会计委派和委托代理记账制度,加大会计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实现财政、财务管理全覆盖。
—全面推进非税收入电子化征缴改革。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电子征管系统,逐步取消纸质票据,实现票据管理与征缴管理一体化和非税收入项目、申报、缴款、入库的全过程规范管理。
4.增添工作措施,努力筹集发展资金。根据现有债务及在建项目规模,2015年总体资金需求较大,需积极通过融资和组织土地净收益予以保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规定,对甄别纳入预算管理的债务,积极争取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偿还到期债务;对甄别纳入在建项目的后续资金需求,通过发改委、财政会同相关项目主管部门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解决资金缺口。经市人民政府代为举借的地方政府债券纳入2015年区级债务收支调整预算,报区人大常委会,并按照预算公开有关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对甄别纳入平台公司管理和单位自身有偿还能力的债务,在做实平台公司自身经营基础上,通过发行企业债和市场渠道(如PPP等)融资解决资金缺口。
各位代表!新任务要求新作为。2015年财政工作将以区委十四届一次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科学谋划、依法理财、主动服务,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与支撑!
名词解释:
公共财政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
税收收入:指国家依据其政治权力,按照预定标准,向经济组织和居民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所取得的一种财政收入,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大特征。除组织收入的职能外,税收对经济社会运行和资源配置都具有重要的调节作用。
非税收入:指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以外的财政收入。
“营改增”: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简单说就是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我市2013年8月1日将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2014年6月1日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
体制补助:上下级财政按财政管理体制确定收支范围后,按财权与事权结合及收支平衡的原则,如基期年支出大于收入,上级给予补助,为上级体制补助收入。除非调整财政管理体制,体制补助一经确定就不改变。
转移支付补助:指中央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地方政府的补助资金。
税收返还:指1994年分税制改革、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收入部分,给予地方的补偿。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以及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指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衡化,由上级政府安排给下级政府的补助性支出。
定向补助:2009年起,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中央对地方的补助数额相对稳定、原列入专项转移支付的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公共安全、医疗卫生、一般公共服务等支出,改为定向转移支付,用于相应方面的支出。
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
镇街基本财力保障制度:按《中共铜梁县委铜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镇街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铜梁委〔2014〕1号),区财政建立了镇街基本财力保障制度“镇级基本财力低于最低保障水平的给予全额保障;除四个街道办事处以外的镇基本财力高于最低保障水平的,保障其既得财力”。
上解支出:按财政体制规定由本级财政上交给上级财政的款项,包括体制上解和结算上解。
体制上解:上下级财政按财政管理体制确定收支范围后,按财权与事权结合及收支平衡的原则,如基期年收入大于支出,则上解上级财政,为体制上解支出。除非调整财政管理体制,体制上解一经确定就不改变。
结算上解:按财政管理体制,上下级财政之间除确定体制补助或上解数外,还有部分不固定的事项未纳入财政体制,作为一般性的上解进行结算,其项目及数额不具固定性,有的还具有专项上解性质,并随不同时期的财政政策而变化。
结余及结转:指各项收入减去支出的差额,是财政收支的执行结果。财政各项结余包括预算结余、基金预算结余和专用基金结余,各项结余分别核算,不得混淆。各级政府预算的上年度专项结余,应当用于上年度结转项目的支出,即结转。结余减去用于结转项目的支出后,为净结余。
部门预算:是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通俗地讲,部门预算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部门”是指与财政直接发生经费领拨关系的预算会计单位。
国库集中支付:按照公共财政的基本要求,将所有的政府性财政资金全部集中存放到国库或国库指定的代理银行,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支出全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的提供者或用款单位。
预算执行监控: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以财政资金活动监控为重点、以动态监控系统为平台,实时接受代理银行和预算单位信息,全程监控财政资金支付活动,充分发挥监控的威慑、警示、纠偏、规范作用,着力加强预算管理与监督。
公务卡结算制度:公务卡结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一种新型的结算方式,是现行的现金结算方式的补充。是将预算单位原先使用现金进行支付的日常公务支出、零星小额支出等,改由使用公务卡刷卡结算,实现公务支出的无现金支付和支付信息的电子化管理。公务卡是经预算单位审核同意后,以单位在职在编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公务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三项,是保障预算单位正常运转、履行政府职能的必要开支。
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由财政部门会同各部门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未来三年重大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对规划期内一些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研究政策目标、运行机制和评价办法,通过逐年更新滚动管理,强化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有利于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预算稳定调节金:新《预算法》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地方政府债券:新《预算法》增加了允许地方政府举借债务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举借的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规定,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代为举借。
PPP模式:PPP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缩写,意为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模式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企业),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秘书处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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